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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孤鸾曲-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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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其他人这时举目寻找秦飞的身影,却在环视后惊愕发现,秦飞不再,而霍凯的眉心正中,赫然插进一根入肉七寸的铁针。
  每个人的心里顿时笼罩上一层浓厚的暗影,他们同时打了一个冷战,不约而同地想到若是这根针插在自己的眉心会如何?事实证明,在场没有任何人能够躲过这一针,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秦飞究竟何时出手,如何出手,出手后又是怎样离开?
  面对这样一个敌人,很难还有人不会颤抖。
  接着,面容沉痛的霍安——也是霍凯唯一的儿子站出主持了局面,理所当然的,他便是金狮帮的新任帮主。
  霍老帮主的葬礼,整整举行了七天。
  最后一天,红着眼睛的霍安在灵堂上歃血为誓,今生今世,哪怕追至天涯海角,豁出性命,他也要将秦飞扬灰锉骨,以告亡父在天之灵。
  葬礼后,武林各派弟子纷纷散去,只有他和我仍然留在了金狮帮。
  原本,我是不能活的;但是,谁也没想到我居然生了那样一副结构。
  我的心脏,居然是长在右边。
  我昏迷了半个月,半个月中,霍安找来全徐州的名医治我的伤,他说,无论如何不能让我留下一点的后遗症,因为他认定了我是金狮帮的恩人,如果那时没有我忽然的插手,当日的结果绝对不是只死一人而已。尽管后来我否认也拒绝接受这个头衔,但是我不得不说霍安实在是个一条道跑到黑的认死理之人。
  他认定的,就是真理。
  “其实还多亏了江少侠的灵药,否则辛小兄弟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了。”霍安来查探我的伤情时那么说。
  “灵药?什么灵药?”
  “没什么。”
  江烨企图掩饰,却叫霍安的笑声打断:“有什么关系,武当的圣药寒霖丹,天下还有几人不知道的?不过江少侠实在是够义气的汉子,我听说此药无比珍贵,炼制也极为不易,是武当弟子一生中只能得到两颗的保命丸,而江少侠居然一次全给朋友用了……”
  “霍帮主!”
  不及打断,他的脸庞染上几分无奈。“霍帮主的称赞在下实不敢当,他的伤完全是因在下而起,在下不过是尽量弥补过错罢了。”
  我怔住。
  虽然我并不清楚这些武林中的事情,但是我怎么都能明白这种药的珍贵和得来不易,江烨哪江烨……你可知道,其实最初我根本没当你是朋友,完全当你是一冤大头耍来着,后来……连我自己都不懂为何会去挡那一击,你根本用不着内疚的。
  “我知道我知道!”霍安微笑着。
  “两个年轻人都不错,够义气,够朋友,呵呵呵,我喜欢……啊,我也该去处理帮内事务了,你们再聊聊吧。”
  房门被关上,于是,气氛,陷入短暂沉默。
  “你……留下来一直在照顾我?”
  看着江烨明显憔悴的脸孔,我心存疑惑地开口。
  “还好吧。”
  淡淡地,他一语略过。我,却瞬间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动。
  “谢谢……”我真心实意地说着。
  “不……是我该谢。”
  他忽然打断我,吞吐着:“其实谢谢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那时不是你,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所以……”
  我盯着他,他似乎有话想说,却一直犹豫。
  “想知道……你为何要替我挡那一击?”
  果然,问题还是那么没有创造性,早在他吞吞吐吐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想问这个。
  恐怕,这个疑问已经困扰他很久了吧。
  “不知道。”我那样说。
  我根本不想冲出去的,谁知道身体的反应却背叛了大脑,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事,怎么回答?
  “不知道?”
  好吧,我叹口气。“也许,我不想看你死。” 
  “为什么?
  “……你还真啰嗦。”
  撇过脸看着窗外,脑中渐渐浮现出那个将身上少得可怜的钱全部掏出的小少年,慢慢将他与如今的身影重叠……其实我也很想问他,当初促使他的动机,又是什么?
  或者,他根本就是个纯粹的滥好人……
  “谁知道呢?有时候,做一件事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我淡淡开口。
  多冠冕堂皇的原因!实际上,却是我根本无法回答。
  “因为你开始当我是朋友?”
  “不是朋友,以前从来不是。”
  “那现在呢?”
  他的眼忽然有些黯淡,也有些期待。
  现在?我忽然想起了白猿。
  虽然我称它为兄,但是我们的关系更像在一起胡闹的同龄好友,我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哥,谁知道我是不是在无意中把江烨当大哥了呢?
  “现在,是兄弟。”
  我说。
  “兄弟……”他温和地笑笑,眼光不觉悠远了。
  “你不愿意?”
  “不。”摇头。只是有点惊讶。”
  惊讶?何解?我扬眉。
  “……我,其实是个孤儿……”
  相当有耐心地等了半天,他才吭哧出一句话。
  我再等,又是半天功夫他才继续说下去,看得出,他是下了相当大的决心才对我述说这段往事。
  “……当我还是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时,就被抛弃了,是师傅把我捡回,再抚养长大……因为我当时漂流在江中,身上又有一块玉佩刻了个‘烨’字,我才会名唤江烨。在武当,很多人都对我好,因为新辈中我是倍受期待的翘楚,他们希望我能成才,在将来继成武当,所有人都将期望压在我的身上,所以我也一直在努力……但,只有师傅,是不在乎我的成就,真正地因为我这个人,而豁出性命待我,却不是为了武当将来的继承者才……”
  我不是他,所以我终究无法感同身受,但是,我却能够感觉到他言语中压抑的痛苦与那份无比的尊敬。
  我只是听着,听着他的声音逐渐变小,消失。
  “能有你这样一个兄弟,我,很开心。”
  终于,他复望向我,无比的诚挚。
  我却在顷刻染上浓浓的不解。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眼,闪过的真实瞬间竟是一种失落。
  ******
  在金狮帮又住了半多个月,伤好得差不多了,我终于恋恋不舍地告别了吃好喝好的日子,向霍安辞行。江烨因我而耽搁了不少时日,此刻也必须回武当复命。
  分别在即,江烨告诉我,别忘了在武当,我永远有个大哥。
  “我不会忘的。”
  我笑,与他击掌为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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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酒量



  与江烨分别后,我带着霍安死活塞给我的盘缠,坐着车一路南行,直至到了杭州。
  人云:
  提到江南,便不能不提杭州。
  来到江南,便不能不到杭州。
  杭州。于我,一直有份特别的感情。
  因为,娘曾说过,杭州,是她的故乡。
  ******
  我不知道,究竟是我天生就会惹麻烦,还是麻烦生来就喜欢找我。
  总之,我在的地方,总会遇上多多少少的麻烦。
  驻足,观望着太白居门前的纷争,我终于选择了移动脚步。
  ******
  杭州几座知名酒楼之一,太白居。
  门前,三名壮汉正揪着一个穿着破烂、腰间挂着个紫红葫芦的老头儿往下推。
  “去去去! 没有钱还想喝什么酒?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去,少在这里挡爷爷们的财路,臭叫化子!”
  “嘿嘿……各位大爷,小老儿实在想喝几口,这个,能不能稍稍通融一下?等小老儿有钱了……嗯……”
  老头儿被狠狠推下,却不恼不气,陪着笑脸,搓着手,一副企图讨好的谄媚神色。
  “有钱?就你那穷样还想有钱?哈哈……等下辈子去投个好胎再说罢!”讥笑着,一名大汉抬脚,将走近的老头儿再度踢开。
  “唉……不行啊……我,我这个肚子里有条酒虫,每天不用个几斤喂饱它还真不行……嘿嘿,各位大爷,你们能不能就赏我那么一口酒,就这么一点点……啊,就好……”老头儿指着肚子比划,愁眉苦脸地嬉笑着,无奈几人死死把在门前,一味地将他往下推。
  “出去出去!没钱就别想喝酒,这是这里的规矩!”
  “大爷们就行行好吧,我实在是几天都没喝酒了,实在……难受啊……”
  “去去去!大爷这里没有白喝的酒!”
  一名壮汉被扰得烦了,扬拳便打,却,猛然停住。
  眼前,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喂!这些钱,应该够了吧。”我晃晃头,斜眼瞥着那三名几乎要将眼珠瞪出来的壮汉,“不够的话,我还有的是。”霍安的大方慷慨,我到现在还剩下一堆呢。
  拿出钱袋故意摇得丁当响,我昂头挺胸,视若无睹地穿过三名壮汉,走到老头身边。
  摆出自认还算亲切的笑容,“喂,老伯,要不要跟我上楼,我请你喝酒啊?”
  ******
  “给我打十斤你们这里最好的酒,然后有什么好吃的,通通端上来!”
  捡个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我将一锭银子往桌上狠狠砸下,然后便朝身边几个势利家伙大声吆喝。
  “是,是,小人这就去准备。”一人顿时匆匆下楼。
  我感慨,银子的力量就是大。刚才还是大爷的身份,转眼就成小人了。
  觉察到某种注视,我斜眼向另外两个杵在原地的,凝眉,“看什么看?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不……没有,没有。”
  我一瞪眼,“那还不去张罗!大爷们都满意了,这银子就是你们的!”
  “这就去,这就去。”两人顿时争先恐后往楼下挤去,转眼便不见人影。
  我嘿嘿笑。
  你必须承认,银子,就是好东西啊!
  回眸,正对上一双也是紧盯着我的漆黑圆眼,我愣了愣,难道我今天脸上真有什么东西?不过话说回来,以前也是总有人这么盯着我,但是每次我都没发现脸上有东西啊!
  “老伯……你干嘛一直看我?”
  他的眼中立刻透出几分尴尬,轻咳一声,别眼道:“没什么,没什么,是,是老头子我糊涂啦……”
  糊涂?我不解。
  我只知道他看我的眼神很古怪。
  这,就叫糊涂?
  耸耸肩,对于别人不想说的,我也不打算追问。
  虽然这句话用于此有些不适合,但,人知道得少些,总是会比较长命。
  特别,是身处江湖。
  几坛酒很快便上桌,我笑嘻嘻地学江烨那套对他一拱手,“老伯,这回你可以好好痛饮一番了。喝光了,尽管再叫。最好是……连一个月后的酒瘾也一并喝足。”
  看我一眼,他却连个谢也没有,一反方才在酒楼外的讨好谄媚。
  我却开始觉得他很有意思了。
  拿起酒坛,他倒满了面前的海碗后,一饮而尽。
  再倒,再饮;再倒,再饮。
  反复五次后,我暗暗称叹这老头儿的酒量。
  他这种喝法,彷佛碗中所盛并不是烈酒,而是平常白水,甚至,连很多人喝水也没他这喝法。
  不经意地,我扫过立在一旁、刚送酒过来的小二,他的脸白了。
  “大……大爷……”不等我问,他已经自己开口,“这酒是小店的招牌陈酿,酒烈而酣,号称十日醉……就是说喝了,喝一杯,便会醉十日,喝多了,还会醉死……就算是我们这最能喝酒的壮汉也喝不过这十斤,何况……”
  “何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朽是不是?”闻言,那老头猛地哈哈大笑,将空已见底的海碗往桌上重重一放,转向我道:“小子,他的话你也听见了。老头子我一个人正觉得喝酒没意思,你敢不敢陪老头子喝上三十碗这酒,比一比谁撑到最后?”
  我看见小二的脸更白了,苦得简直能挤出水来。
  估计这小二现在一定觉得老头是个扫把,是灾星。不过,我倒觉得他更有意思了。
  “老伯既然有兴趣,我不奉陪岂不是太没趣了?这个,自然是没问题的,不过……”我故意停顿。
  “不过什么?你是酒量不行还是怕了他的话,不用撑面子,你实说罢!”老头单眉一扬,眼中明显露出‘看你也知道你不行’的光芒。
  小看我?我邪里邪气地笑了。
  你可以小看任何人,不过最好不要小看我。
  一个自小就拿酒当水喝的人,可以对任何事情都不在行,却唯独除了他的酒量。
  “不是。”我缓缓摇头,“只是这事情要公平一点,既然老伯已经喝过五碗,那我也要先喝五碗才行,否则就算我赢了,也是赢得不太光彩,说出去也不太好听,最终还要落一个欺老的名声。”
  老头一愣,随即爆出大笑,“好小子,真是看不出来,好!好!好!”
  ‘好’字连道三声,我于是笑得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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