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高僧传-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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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逸沙门传》,竺法济撰。此书之特点是「偏叙高逸一迹」,亦即偏重于记载那些清高、超逸之僧人或僧人之清高、超逸事迹,其余的则不述及。
二、《僧传》,法安撰。此书的特点是「但列志节一行」,亦即只记叙那些志节高尚之沙门。
三、《游方传》,僧宝撰。此书主要记载印度来华之游方僧。
四、《江东名德传》,法进撰。此书只记述江东一带的沙门。
五、《僧史》,王巾撰。照慧皎的说法,此书较注重于僧「史」的统摄、连贯,而文体未足。
六、《三宝纪传》,齐竟陵王撰。此书或称之为《佛史》、《僧录》。因为佛、法、僧三宝俱载,故虽涉及面较广,但较混杂。
七、《出三藏记集》,僧佑撰。此书主要记载东汉至梁所译经、律、论的目录、序记及译经人的传记等。按慧皎说法,此书所载「止有三十余僧」 。
此类直接冠以《僧传》、《僧史》之书,还有郄景兴所撰之《东山僧传》、张孝季所撰之《庐山僧传》、陆明霞所撰之《沙门传》等。
此外,还有一类,并非僧人所撰,所载亦非全为僧人事迹,而是在记述世间奇闻杂说、神异故事中附见某一僧人之行事。如:
八、《宣验记》,临川康王刘义庆撰。此书主要记述轮回、报应、感应等事,有些僧人之神异事迹也收录其中,如慧皎《高僧传》中有关康僧会之事迹就曾取材于此书。
九、《幽冥录》,刘义庆撰。此书主要记述因果业报、轮回报应之事,附载一些僧人(如竺法兰、安世高、佛图澄等)的事迹。
十、《冥祥记》,王琰撰。慧晈《高僧传》取材于此书之材料甚多,如慧远、慧义、单道开、竺佛调、僧群、慧进等等。
十一、《感应传》,王延秀撰。此书主要写感应故事。
十二、《搜神录》,陶渊明撰。此书类似于干宝之《搜神记》,以「搜奇记逸」为主,载有许多鬼怪神异之事,亦间或载有僧人之神异事迹,如慧皎所说之「并傍出诸僧」 。
第三类书是以记叙寺塔为主,傍及僧人之行事活动。这类书如:
十三、《益部寺记》,刘悛撰。此书虽是寺记,但寺离不开僧,故也列有不少僧人之事迹。
十四、《京师寺记》,昙宗撰。此书主要记载京都之寺塔,但也载有僧人事迹,如慧皎《高僧传》中之安世高事迹就曾取材于此书。
正如我们在题解中所说,这些书或只限于一时一地,或只收录一行一迹,既未能包容某一僧人的全部行事活动,更不能反映时代佛教活动之全貌,因此,慧晈在广泛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写出了包含并远远超出了以往诸书的《高僧传》。
《高僧传》作为中国佛教史籍中的一部名著,俱录于宋、元、明、清各藏经之中,亦被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所编之《大正新修大藏经》、弘教书院刊印之《大藏经》和藏经书院刊印之《大藏经》所收录,均为十四卷。首次将此书单刻印行的是「海山仙馆」。此单行本的款式与藏经诸本无大异,只是把目录改置卷首,以便检举、查阅。再后,把此传单本印行的,是「金陵刻经处」。该刻经处创办者杨仁山居士对本传之卷帙做了一些调整,把原本之十四卷改为十六卷,各卷所含高之内容也稍有变动,现把《大正藏》本与金陵刻经处本各卷之内容比照如下:
《大正藏》本 金陵刻经处本
序、总目录
卷一至卷三 译经 卷一至卷三 译经
卷四至卷八 义解 卷四至卷九 义解
卷九至卷十 神异 卷十至卷十一 神异
卷十一 习禅、明律
卷十二 忘身、诵经 卷十二 习禅
卷十三 兴福、经师、唱导 卷十三 明律、忘身
卷十四 序、总目录及
慧皎与王曼颖往返文书 卷十四 诵经、兴福
卷十五 经师、唱导
卷十六 慧皎与王曼颖往返文书
金陵刻经处本把原附于传末之序、录移至全书卷首,把慧皎与王曼颖往返文书附于传末,此种编排与现代书籍之体系构架较接近,同时有利于读者在读传记之前,就能对全书构架及写作背景有所了解,故本书在内容编排上采用金陵刻经处本。至于全书卷数,因各种藏经乃至辞书均为十四卷,为方便读者查询,各卷与各科目之对应关系,则依《大正藏》本。
另外,在书名问题上,藏经中多径称《高僧传》。由于自此传之后,又有唐道宣所撰之《唐高僧传》、宋赞宁所撰之《宋高僧传》、明如惺所撰之《明高僧传》,为了使读者能一目了然而不致混淆,本书以《梁高僧传》为名。
解说
中国古来就有「道由人弘」的说法,意谓任何一种学说、主张乃至任何一种宗教、文化,都有赖于人的传扬、弘化。如果说,佛教「三宝」中「法」即是指佛之「道」,那么,此中之「僧宝」就担负着弘扬「佛道」之使命,此正如元代僧人昙噩在《六学僧传。序》中所说:「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可见,僧业对于佛法之传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历史上高僧之德业能够得到表彰和弘扬,更为了时僧有所依仿、后人得到启迪,从而使佛法能够不断发扬光大——历代作者正是出于这一目的而费尽心血编纂各种《高僧传》。
自六朝至宋明各部僧传所辑录的历代高僧,或以传译经典、阐释义理而使慧灯长传;或以神通利物、遗身济众而使佛法深入人心;有的以精进修禅为四方禅林作则:有的则以戒律严谨而成为天下学僧之模范。凡此等等,历代《高僧传》确实具有「明僧业而弘佛法」之宗教意义。
其次,作为僧传,各部《高僧传》之史学价值更是勿庸置疑。不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代代相续之各部《高僧传》,治中国佛教史者恐将无从下手。不但如此,由于各部《高僧传》都是作者或花费数十年心血,甚或倾注毕生精力才完成的,他们或南走闽越、北陡燕台,或身临大川、足履危岩,碌碌奔波于荒山废剎之间,苦心搜讨于各种碑铭墓志之上,因此,僧传中所记录的许多数据,往往为正史所不载而又是研究当时许多思想家特别是佛教思想家所不可或缺的。就此而论,各部《高僧传》不仅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进而论之,自慧皎倡高蹈远遁,易「名」以「高」,以高风亮节为选录传主之标准后,各部《高僧传》多注重僧人之道行德操,正因为如此,每个有缘读到《高僧传》的人,从书中所得到的,就不仅仅是一些佛教知识和历史资料,而是可以在思想上得到洗炼或熏陶。从这个意义上说,《高僧传》还具有温渥人心、净化心灵的作用。
另外,正如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高僧传》之文化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梁》、《唐》、《宋》三部僧传中,人们看到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汇,从法显之《佛国记》到玄奘之《大唐西域记》,再到义净之《南海寄归内法传》等,都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虽然从主观上说,他们也许是为求法而西行或为弘教而求法,但在客观上,他们为中印文化之交流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再如译经,把印度佛典翻译成汉语,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高僧传》中屡屡语及的佛经翻译之历史衍变及译经之规则——诸如道安之「五失本三不易」 、隋彦琮之「八备」、唐玄奘之「五不翻」及宋赞宁之「六例」等,对于今日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传播与交流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当然,《高僧传》作为古代僧人的著作,一如所有的历史著作一样,都有其二重性,例如传中在赞颂高僧之道行时,往往过分渲染其神通,以至于挪动嵩岳于千里之外也易如反掌等等,这些都有待读者加以理性的审视和甄别;又如传中虽然提供了许多甚至连正史也不曾及的十分宝贵的历史资料,但是,史实不当、记载错误之事亦屡屡有之,这就要求读者应该善于去伪存真、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开卷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