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万里文集-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发表于中国地理学会水文专业委员会《第五次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1991。
77
的扣除排回的实用水量;S 为所利用的水资源量。
由此可见,在地区一定的降水量 P 和蒸发量 E 下,河中剩余水流 R…r 越多,
则利用的水资源量 S 反而越少。所以把河中水流作为水资源是错误的'1… 3 '。
二、论地区水资源的涵义
凡一地区的主客水资源,其来源并不限于本流域,尽可从它域调拨,只要工
程措施合乎经济效益,皆可作为本地区的水资源,当然不得大于本地所需。所以
水资源含有经济因素的概念,不象降水、川流纯属水文因素。
各种水量资源的价值可能近似,其使用价值则大异。生活用水需量最少,但
不可缺,其使用价值最高,水法规定,必须先予以满足,不足时应由其它用水移 让。
从上列平衡方程可知,所利用的水资源是 S 必小于降水量 P,也必小于扣除
川流量 R…r 后剩余的水量: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