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下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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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象,那末,它就是抽象的规定,而不是以自身为对象的自身关系;——
这样,它就只是两端的一个,纵使在那里没有前面涉及过的不便,即无法使
思维的主体离开作为客体的自我,它也只是片面的主体而无其客观性,或者
只是客体而无主观性。但是就在前一规定那里,即自我作为主体那里,事实
上也仍旧存在着同样的不便;自我思维某物、自身或某个他物。它自身对立
于其中的两种形式,其不可分离性属于它的概念和概念本身最特有的本性;
这恰恰是康德为了坚持那在自身中仅仅与自身不相区别的、从而甚至仅仅是
无概念的表象而耍拒绝的。这样一个无概念的东西诚然与以前形而上学的抽
象的反思规定或范畴相对立;——就片面性而言,它却是与那些范畴站在同
一条线上,虽然那些范畴倒还是思想性较高的东两;与此相反,它和古代哲
学关于灵魂或思维的概念较深刻的思想,例如亚里士多德真正思辨的思想对
比起来,就更加贫薄和空洞了。假如康德哲学研究一下那些反思规定,它就
不得不更多地研究那固执的空洞自我抽象,那个错误设想的自在之物的理
念,那个自我正是由于它的抽象之故,更加显出是一个全然不真的东西;被
埋怨其不便的那种经验,本身就是一个经验的事实,在那里明明道出了那种
抽象之不真。
康德的理性心理学的批判,只提到门德松Mendelssohn 关于灵魂不灭的
证明,我引用批判对此证明的驳斥,更是为了提出来与此证明相对立的东两
很古怪的缘故。门德松的证明根据灵魂的单纯性,由于这种单纯性,灵魂在
时间中就不能够变化、过渡为一个他物。质的单纯性就是上述的抽象的一般
形式;作为质的规定性,它在有之领域里研究和证明过,质本身是抽象地自
身相关的规定性,正因此而不如说是辩证的,并且仅仅过渡为一个他物。但
在概念那里,又指出过,假如以对牢固不灭、不可摧毁、不可消逝的关系来
看概念,不如说概念之所以是自在自为之有的东西和永恒的东西,是因为它
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规定性,不是抽象地自身相关的、规定了的有,而
是它本身和它的他物的统一,所以它不能过渡为他物,好象自身在那里变化
了似的,其所以如此,正因为它本身就是那个他物,那个规定了的有,并且
因此它在这一过渡里只是达到自己本身而已。——康德的批判却用量的规定
来和概念统一的那个质的规定对立。尽管灵魂不是一个杂多的互相外在的东
西,并且不包含外延的大小,那末,意识总还有一个度,并且灵魂也和每个
存在着的东西一样,有一个内涵的大小,因此就提出了由逐渐消失而过渡为
无的可能性。——这种驳斥,除了把有之一范畴,即内涵的大小应用于精神
而外,还是什么呢?——这一规定,并不具有自在的真理,反而在概念中就
扬奔了。
①形而上学,——甚至是把自身限于固定不变的知性概念,也不把自身提
高到思辨的东西和概念的本性那样的形而上学,也曾以认识真理为其目的,
并按照对象是真或不真,是实体或现象来研究其对象。康德批判对形而上学
的胜利,不如说在于摧毁以真为目的的研究和这个目的本身;他的批判丝毫
不问问那唯一具有兴趣的问题,即,一个规定了的主体,这里就是表象的抽
象自我,是否具有自在自为的真理。但是,①假如停留在现象,停留在日常意
识中所发生的单纯表象那样的东西,那就是对概念和哲学实行放弃。越出那
里之上,在康德批判中就叫做某种飞越的东西,理性对它完全无仅过问。事
实上,概念确是飞越无概念的东西之上了,而越出那里之上首先的理由,一
部分是概念自身,另一部分就消极方面说,是现象、表象、以及象自在之物
和那个自身不应是客体的主体等抽象之不真。
① 参看第221 页。
① 参看第221 页。
有关这种逻辑的叙述的,是生命的理念,精神的理念便从它那里发生,
或者说,后者证明自身是前者的真理。作为结果,这个理念便自在自为地具
有其真理,然后也可以拿理念来比较经验的东西或精神的现象,看那是怎样
符合一致的;经验的东西本身却也只是通过并从理念才能够把握的。关于生
命,我们已看到它是理念,但它同时又展示出还不是它的实有的真正表现或
种类和方式。因为在生命中,理念的实在是作为个别性,普遍性或类是内在
的东西;生命的真理,作为绝对的否定统一,因此是耍扬弃那抽象的〔或说
直接的,也是一样,〕统一,并且作为与自身同一那样同一的东西,作为自
身等同的类。这个理念现在就是精神。——但对此还可以注意的,是精神在
这里是以适合于作为逻辑的理念那种形式来考察的。理念还具有其他可以暂
时在这里引用的形态,它在具体的精神科学中就是以这些形态来考察的,如
灵魂、意识和精神本身。
以前关于个别的、有限的精神,一般使用了灵魂这个名称,而理性的或
经验的灵魂学就正意谓着精神学。在灵魂这个名词里,浮现着这样的表象,
即它和别的事物一样,是一个物;人们要问它的处所,它的力从而起作用的
空间的规定,还更要问这个物是怎样不可消逝的,是怎样支配了时间性的条
件,而又在时间性中去掉了变化的。单子的体系把物质提高到灵魂似的性质;
灵魂在这个表象中是一个原子,和一般物质的原子一样;原子,象从咖啡杯
里升起的蒸气那样,它通过侥幸的环境,能够发展成为灵魂;不过它的表象
较为阴暗,使它区别于一个出现为灵魂那样的原子。——那自在之有的概念
便必然也在直接的实有之中;在这种与生命实体的同一中,在它沉入它的外
在性中,概念就是在人类学中来考察的。但即使对于人类学,那种形而上学
也必定是陌生奇异的,在那种形而上学中,这种直接性形式等于一个灵魂物,
等于一个原子,等于物质的原子。——这块阴暗的地方必须让与人类学,在
这块地方里,精神是在以前人们所谓星象的和地上的影响之下,作为与自然
相感应那样一个自然精神活着,并且在梦中和预感中感知自然的变化,居处
在脑、心、神经节、肝等等里;按照柏拉图的说法,神对于那些器官给予了
预言的秉赋,从而那非理性的部分也受到神的仁慈考虑并分有较高的东西,
自我意识的人便超乎它们之上。如果这个非理性的方面在个别主体中是受完
全偶然的身体状况、外来影响和个别环境的游戏所支配,那末,以后表象和
较高精神活动的情况也是属于这个非理性方面的。
这个最低级的具体的形态,那里的精神是沉没于物质性之中的,这个最
低级形态在意识中也立即有其较高的形态。在这种形式中,自由概念,作为
目为之有的自我,就退出客观性,但自身与客观性作为它的他物,作为对立
的对象而相关。当这里的精神不再作为灵魂,而在其自身确定性中,有之直
接性对于它反倒是具有一个否定物的意义时,那末,在同一中,精神在对象
里与自身在一起,这个同一还又仅仅是一个映象,因为对象也还具有一个自
在之有的形式。这个阶段是精神现象学的对象,——这一门科学处于自然精
神和精神本身的科学之间,同时又以精神和它的他物的关系来考察自为之有
的精神,如已经提到过的,这个他物被规定为既是自在之有的客体,又是被
否定了的,——所以精神是作为现象的,表现自身为它自己的对立面那样来
考察的。
但这种形式的较高真理,是自为的精神;对这种精神说来,意识的自在
之有的对象,具有精神自己的规定、一般表象的形式;这种精神对诸规定所
作的活动,就象对它自己的规定、即对感觉、表象、思想等所作的活动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它在自身中和在它的形式中,都是无限的。这一阶段的考察
属于原来的精神学,它包括通常经验心理学对象,但为了成为精神的科学,
它必须不从经验着手,而是科学地来把握。——精神在这一阶段是有限的精
神,在这种情况下,它的规定性的内容是一个直接的、已给予的内容;这种
精神的科学耍说明精神摆脱了它的这种规定性并进而把握住它的真理、即无
限精神那种过程。
反之,精神的理念,它是逻辑的对象,却已经在纯科学之中了;因此它
无须去看精神遍历的过程,去看精神是怎样牵缠于自然、直接规定性和质料
或说表象的,那是要在以上说过的三种科学去考察;这个过程是在它之后,
或不如说在它之前,也是一样,——如果逻辑被当作是最后的科学,过程便
是在它之后①,如果它被当作最初的科学,理念从它那里才过渡到自然,过程
便是在它之前。正如自我从自然概念把自身显示为自然的真理那样,在逻辑
的精神理念中,自我就是在其判断中自身即对象那个自由的概念,就是作为
自己的理念的那个概念。但是即使在这种形态中,理念也还是没有完成。
当理念诚然是自由的、以自身为对象的概念时,理念这样便是直接的,
正因为它是直接的,所以它还是在其主观性中的理念,从而总是在其中限性
中。它是应当实在化自身的目的,或者说,是本身还在其现象中的绝对理念。
它所寻找的是真,即概念本身和实在的同一;但它仅仅才在寻找真;因为它
在这里,如它最初那样,还是一个主观的东西。对象是对概念而言的,因此,
它在这里固然是一个已给予的对象,但它不是作为起作用的客体,作为本来
面目那样的对象,或者作为表象以进入主体,而是主体把它转变为一个概念
规定;在对象中使自身活动的,就是概念,它在对象中自身与自身相关,因
而它在客体那里给自身以它的实在,找到真理。
① 这里说“在后”,是指过程已经过去的意思。——译者
所以理念首先是一个推论的一端,作为概念,这概念作为目 的,首先是
以自己本身为主观的实在;另一端则是主观的限制,即客观世界。两端在推
论中是同一的,即它们都是理念;第一,它们的统一是概念的统一,概念在
一端中只是自为的,在另一端中只是自在的;第二,实在在一端中是抽象的,
在另一端中则是在其具体的外在性之中。——这个统一现在将由认识而建
立;因为认识是主观的理念,这个统一就是作为目的而从自身出发的统一,
最初只是作为中项。——进行认识者自身通过其概念的规定性,即通过抽象
的自为之有诚然是与一个外在世界相关,但却是在它自己的绝对确定性中,
以便把在自身那里的实在,即形式的真理,提高到实在的真理。认识在其概
念那里具有客观世界的全部本质性;认识的过程是把客观世界的具体内容自
为地建立为与概念同一,并且反过来也将概念建立为与客观性同一。
现象的理念直接是理论的理念,即认识本身。客观世界直接具有对自为
之有的概念而育是直接性或说有之形式,正如概念是初只是作为抽象的、还
封闭在自身之内的概念那样;概念因此只是作为形式;它在自己那里所具有
的实在,只是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单纯规定,但特殊性,或说规定了的规
定性,则是这种形式从外面获得的内容。
甲、真之理念
①主观的理念首先是冲动。因为它是概念的矛盾,以自身为对象并使自身
成为实在,然而却没有作为他物、对概念独立的对象,或者说没有自身与自
身相区别而又同时具有差异性和漠然实有的本质规定那样的区别。②冲动因此
具有下述的规定性,即扬弃概念自己的主观性,使它最初的抽象的实在成为
具体的实在,并以其主观性事先建立的世界的内容来充实这种实在。——从
另一方面说,概念由此而规定自身,是这样的:概念诚然是它自己的绝对确
定性,但它事先建立的一个自在之有的世界却与它的自为之有时立,而这个
世界的漠然的他有对于它本身的确定性说来,又具有仅仅是一个非本质的东
西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要扬弃这个他有并耍在客观中直观其自身
同一的那个冲动。如果这种自身反思就是扬弃了的对立和建立起来的、为主
体而活动的个别性,它最初显现为事先建立的自在之有,那末,这个自在之
有就是从对立而又恢复了的形式的自身同一,——这个同一性被规定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