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下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3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象;既然它最初须要在其直接性中去观察,那未就必须在这种规定性中(它
在其中就是生命)去把握并认识它,从而使对它的观察不会成为某种空洞的、
元规定的东西。这里须要注意的,只是:生命的逻辑观点与生命的其他科学
观点,区别究竟有多大;可是在非哲学的科学中关于生命究竟怎样讨论,那
并不属于这里的事,这里耍注意的,只是逻辑的生命,作为纯理念,与自然
哲学中所观察的自然生命,以及与精神联结时的生命,是怎样相区别的。最
初的是作为自然生命那样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它被抛出到了持续存在的
外在性之中,在无机自然中有其条件,并且正如理念的环节就是形形色色的
现实形态。生命在理念中,便没有作为现实形态那样的前报;它的前提就是
概念,正如概念一方面被当作主观的、另一方面披当作客观的那样来观察。
在自然中,生命显现为最高的阶段,其所以从自然的外在性而达到这个最高
阶段,是因为这个外在性进入自身,并在主观性中扬弃了自身。在逻辑中,
生命则是单纯的内在之有,这个内在之有在生命理念中达到了真正与它相应
的外在性;概念,它作为主观的概念而较早出现,是生命的灵魂本身;它是
冲动,这个冲动通过客观性,即透过自己的实在而使自身有了中介。当自然
从它的外在性出来而到达这个理念①时,它便超出了自身;它的终点不是作为
它的起点,而是作为界限,在此界限中,它杨弃了自身。——在生命的理念
中,生命的实在环节,也同样不再保持外在的现实形态,而仍然是包括在概
念形式之中。
① 理念指生命。——译者
但是在精神中,生命却显现为一方面与精神对立,一方面又与它合而为
一,并且这种统一仍又纯粹是由于精神而诞生出来的。生命在这里根本是以
它的自己特有的意义,即作为自然的生命来看待的,因为那成为精神的生命②
的东西,将被称为精神,它的特色与单纯的生命正相对立;正如人们也说精
神的自然③,尽管精神丝毫不是自然的东西,不如说倒是自然的对立物。所以
这样的生命,对于精神说来,一方面是手段,这样,精神便使自己和生命对
立起来;一方面精神又是有生命的个人,而生命便是他的躯体;一方面精神
与其有生命的躯体之统一,是由精神本身出来而产生了理想Idea1。这些与
精神的关系,全都不关逻辑的生命的事,逻辑的生命这里既不是作为一个精
神的手段,又不是作为精神的有生命的身体,也不是作为理想和美的环节来
考察的。——生命在两种慨况下,如它是自然的,又如它与精神有了关系,
它都具有其外在性的一种规定性,在前者就是通过它的前提,即自然的其他
形态,在后者则是通过精神的目的和活动。生命的理念却是自为的,既从那
个事先建立并进行制约的客观性得以自由,又从对这种主观性的关系得以自
由①。
② 我们应当说精神的“生活”,但这里黑格尔利用了德语的“生活”和“生命”部同是Deben。——译音
③ “精神的自然”,我们说“精神的本性”,黑格尔这里也是利用了“自然”与“本性”,德语同是Natur。
——译者
① 这里所说的“自由”,也指“没有”,如“入场不收费”,说”自由入场”。一一译者
现在昔在其理念中更切近地考察生命,它就是自在自为的绝对普遍性,
它在它那里所具有的客观性,全然披概念渗透了,这个客观性只是以生命为
实体,那作为部分或按照别的什么外在反思而与自身相区别的东西,也在自
身中具有整个概念;概念是那里无所不在的灵魂,灵魂仍然是单纯的自身关
系,并且在适合于客观之有的多样性中也仍然是单一的。这个多样性具有作
为外在于自身的客观性那样的一个在空间和时间中的漠不相关的持续存在,
假如这里已经可以提到空间、时间的话②,它也是一个全然差异的、独立的互
相外在的东西。但是外在性在生命中同时又是生命概念的单纯规定性;这样,
灵魂便无所不在地灌注于这个多样性之中,同时又仍然绝对是具体概念与自
身单纯合一。——在生命那里,在客观外在性中生命概念的统一那里,在原
子物质的绝对的杂多里,对于坚持反思关系和形式概念的规定那样的思维来
说,一切生命的思想都绝对消失了;单纯的东西在杂多外在性里之无所不在,
对于反思来说,这是一个绝对的矛盾,同时反思又不得不从生命的知觉来把
握这种无所不在,从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理念的现实,于是这就成了一个不可
理解的神秘,因为反思不了解概念,也不把概念当作生命的实体来了解。—
—但单纯的生命还不仅是无所不在,而且绝对是其客观性的持续存在和内在
实体,但却足作为主观实体那样的动力,并且诚然是特殊区训的特有动力,
而在本质上又同样是特有物一个和普遍的冲动,这冲动使它的这种特殊化重
新返回到处一中并在其中仍然保持着。生命唯有作为它的客观性和特殊化的
否定的统一,才是自身相关的。自为之有的生命,才是一个灵魂,于是,生
命本质上是个别的,这个个别的东西与客观性相关,就像自身与一个他物、
一个无生命的自然界相关那样。①所以生命的原始判断②就在于:它把自己作
为个别的主体,和客观的东西分割开了,而当它把自己构成为概念的否定的
统一时,它又使自身成为一个直接客观性的前提。
② 这是指空间、时间将在以后的《自然哲学》中讨论,它们不是逻辑自身的范畴。——译者
① 参看第216 页。
② 这里的判断,含原始划分之意。——译者
因此,③生命第一须耍被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体,这个体自为地是主观的总
体,并且是漠不相关地作为前提以对一个于它也漠不相关对立着的客观性。
第二,它是生命的过程,要扬弃它的前提,把那对它漠不相关的客观性
作为否定的而建立起来,并使自身实现为客观的权力和否定的统一。于是它
使自身成为普遍的东西,后者就是它自身和它的他物的统一。生命因此:第
三是类的过程,要扬弃它的个别化,并把自身对其客观实有作为对自己本身
那样来对待。于是这个过程一方面是回到它的概念和最初消敞的重复,展一
个新的个体性的生成和以前直接的个体性的死亡;另一方面,生命概念之进
人自身,又是那自身对待自身、作为普遍而自由、自为地存在着的概念的变,
即进入认识的过渡。
③ 参看第218 页。
甲、有生命的个体
1。生命的概念或说普遍的生命是直接的理念,是其客观性与之适合的概
念;但这客观性只有当概念是这一外在性的否定的统一,即将客观性建立为
适合自身时,它卞是适合于概念的。概念的无限自身关系,是作为否定性那
样的肉身规定,是它消散于自身中作为主观个别性和自身中作为漠不相关的
普遍性。生命的理念在其直接性中,最初只是创造性的、普遍的灵魂。由于
这种直接性之故,这灵魂的理念的最初的否定的自身关系,是作为概念那样
它的本身规定,——即自在的建立,这最初是作为回归到自身的自为之有,
——也是创造性的事先建立。通过这种自身规定,普遍的生命就是一个特殊
的;从而它便把自身分裂为判断的两端,而这判断也将直接变为推论。
对象的规定是概念的普遍规定;因为使这种分裂为二投合于概念的,就
是概念;但完成这种分裂的却是理念。一个是概念和实在的统一,它就是作
为直接的理念那样的理念,以前曾把自身显示为客观性。不过这里它是在另
外的规定之中。在以前那里,它曾经是概念和实在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
概念过渡到理念之中并且是仅仅消失在它之中;概念并不与它对立,或者说,
因为概念于理念仅仅是内在的东西,它便只是一种外在于理念的反思。因此,
那种客观性就是本身依靠直接的方式的那种直接的东西。这里却正相反,理
念只是那从概念出来的东西,以致它的本质就是建立起来之有,而理念也是
作为否定的东西。——必须把它看作是概念的普遍性方面,从而是抽象的普
遍性,本质上仅仅对主体是固有的并且是以直接之有的形式,这个有是自为
地建立的,对主体漠个相关。那适合于客观性的概念总体,在这种情况下,
好像只是一个借来的总体;它对主体所具有的最后独立性,就是那个有,即
按照其真理而言,那个有只是概念的那个环节;概念在一个自在之有的建立
最初规定性中,是作为事先建立的;这个自在之有的建立,还不是作为建立,
不是作为自身反思的统一。所以从理念发生的直接的“有”之独立客观性,
只是作为概念自身规定的判断的宾词,——那诚然是一个与主体不同的有,
但同时本质上又是建立起来作为概念的环节。
这种客观性,按照内容说来,是概念的总体,但这总体又具有概念的主
观性或说否定的统一来与自身对立,这个主观性构成真正的中心性,即概念
与其本身的自由统一。这个主体是在个别形式中的理念,作为单纯的但又是
否定的与自身的同一,是有生命的个体。
这一个体最初是生命,作为灵魂,作为生命本身的概念,(这概念在自
身中是完全规定了的),是开始的、自身运动的本原。概念在其单纯性中,
包含了被规定的外在性,它作为单纯的环节而包括在概念自身之内。——但
往后这个灵魂在其直接性中,又是直接外在的,并且在它本身那里具有一个
客观的有,——即置于目的之下的实在,直接的手段,最初作为主词的宾词
那样的客观性,但以后它也是推论的中项;灵魂的躯体性就是这个,灵魂通
过它而与外在客观性融合。——躯体性最初具有有生命的东两作为直接与概
念同一的实在;在这种情况下,它之具有实在,总是从自然来的。
因为现在这种客观性是个体的宾词#已被容纳入主观的统一之中,所以
从前的客体规定,机械的或化学的比率,更不用说全体与部分之类抽象的反
思对比,都不适合它了。作为外在性,它固然能够有这些对比,但在这种情
况下它便不是有生命的实有;假如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被当作是一个由部分构
成的整体,是一个由机械的或化学的原冈对之发生作用的东西,是机械的或
化学的产物,不管它仅仅是这样的东荫或是由一个外在目的所规定的东西,
那末,概念厂它就将是外在的,它就将是一个死的东西。既然概念于它是内
在的,那末,有生命的东西的目的性就应该作为内在的未把握;概念在它之
中是作为规定了的、与其外在性相区别的、并在其区别中渗透了外在性的、
并且与肉身同一的概念。①有生命的东两的这种客观性就是有机体;它是目的
的手段和工具,完全合于目的,因为概念构成它的实体;但正因此这个手段
和工具本身就是实施了的目的,所风上观的目的在它之中便直接与自身融合
了。按照有机体的外在性说,它是一个复杂的东西,不由于部分而由于肢体,
这些肢体本身(1)只在个体中持续存在;如果它们是外在的并且能够按这种
外在性来把握,它们便是可以分离的;但是它们如果分离了,它们也就回到
普通客观性机械的和化学的比率之下去了。
① 参看第218 页。
(2)它们的外在性是与有生命的个体性的否定统一相对立的;因此,这
个否定的统一是冲动,在把概念规定性的抽象环节建立为实在的区别,当这
种区训是直接的之时,概念就是每一个别的,特别的环节的冲动,产生自身,
并把其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扬弃其他外在于它的环节,以那些被扬弃的环
节为代价使自身发生,但又同样杨弃自已本身,使自身成为其他环节的手段。
2。有生命的个体性的这种过程限于它本身,也还全然落在它本身之内。
——在外在目的性的推论中,以前是这样来考察这个推论的第一前提的,即
目的直接与客观性相关,并使它成为手段,目的在客观性中诚然自身仍然是
等同的并且返回到自身中去,但是客观性在它本身那里还不会扬弃自身,因
此,目的在客观性中这样就不是自在自为的,要在结论中才会是。如果前提
同时又是结论,如果主体对客观性(这客观性网此而变成手段和工具)的直
接关系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