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下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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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被拿来当手段的东西,是就其使命(规定)而被消磨掉的手段。但即使应
该包含实现了的目的并表现自身为这个目的客观性那样的客体,也是会消逝
的;它同样也并非由于一个静止的、保持自身的实有,而只是在它将被消磨
掉的情况下,来完成它的目的,因为只有当它的外在性,即它的客观性,在
概念的统一中扬弃自身时,在这种情况下,它才符合于概念的统一。——所
房屋、一架时钟,对为它们的生产而使用的工具说,好象是目的;但石头、
梁柱或轮、轴等等构成了目的的现实,而它们之完成目的,又只是通过它们
所遭受的压力,通过它们同空气、阳光、水份发生的化学过程并通过它们的
磨耗而使人兔掉这些过程①等等。所以它们只是通过使用和损耗来完成其使命
(规定),并只有通过它们的否定才符合它们所应该是的东西。它们不是肯
定地与目的联合的,因为它们仅仅外在地在它们中具有自身规定,并且仅仅
是相对目的,或说在本质上也仅仅是手段。
① 指人居室内可免日晒雨淋,而房屋自身则以风日雨水等消蚀而朽坏。——译者
总之,这些目的如指出过那样,具有一个受到限制的内容;它们的形式
是概念的无限的自身规定,而概念则由于目的限制了自身,成为外在的个别
性。受到限制的内容使这些目的不适合于概念的无限并成为非真理;这样的
规定性由于必然性范围,由于有,已经把自身忖托于变和变化,并且是会消
逝的。
3。这样发生的结果,即外在的合目的性只不过具有目的性形式,它实际
上只达到了成为手段,并未成为一个客观目的,——因为主观目的仍旧是一
个外在的、主观的规定,——或者说,当它在活动并且即使仅仅在一个手段
中完成时,它也还是直接与客观性结合着并沉没于其中的;它本身就是一个
客体,而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说没有到达手段那里,因为在目的的实
现通过手段来完成之前,手段已经先需要目的的实现。
但结果不仅事实上是一个外在的目的关系,而且是这种关系的真理,是
内在的目的关系和一个客观目的。目的给自己事先建立的那个对概念独立的
客体外在性,在这个事先建立中被建立为一个非本质的映现,并且也已经自
在自为扬弃了;目的的活动因此毕竟只是这种映现的表现及其扬弃。——正
如通过概念所表明的那样,第一个客体通过传达就变为手段,因为它自在地
是概念的总体,而它的不外是外在性本身那样的规定性,也仅仅被建立起来
作为外在的、非本质的东西,因而在目的本身中也是作为目的自己的环节,
不是作为一个对目的独立的环节。所以客体成为手段的规定,全然是一个直
接的规定。因此,对于主观目的说来,为了使客体成为手段,除了目的自己
本身的确定而外,并不需耍对客体的强力或其他的确定;目的自己本身的规
定,如决断、解决,只是建立起来的客体外在性,客体在其中象是直接服从
于目的,而除了自在自为之有的虚无这一规定而外,就再没有与目的对立的
任何其他规定。
通过客观性的客观性第二次扬弃,其差异是这样的,前一次扬弃,目的
是在客观的直接性中,因此后一次不仅是第一次直接性的扬弃,而且也是客
观的东西仅仅作为一个建立起来的东西和直接的东西两者的扬弃。否定性就
以这种方式回到自身,这样,它便既是客观性的恢复,但却作为是一个与它
同一的客观性的恢复,而其中同时又是客观性的建立,即作为一个只由目的
来规定的、外在的客观性的建立。由于后者,结果如以前那样,仍然是手段;
由于前者,结果就是与概念同一的客观性,即实在化了的目的,在此目的中,
那成为手段的方面就是目的的实在本身。手段所以消失于实现了的目的之
中,因为它只不过象是直接蕴含于目的之下的客观性,这个客观性在实在化
了的目的中,就作为目的回归到自身里那样;再者,中介本身,作为外在的
对待,也随同上述情况而一方面消失于客观目的的具体同一之中,另一方面
又消失于实有的那个作为抽象的同一和直接性之中。
这里也包含着那第一个前提,即目的对客体的直接关系所要求的中介。
实现了的目的也是手段,反过来,手段的真理也同样是这样的东西,即本身
就是实在的目的,而且客观性的第一次扬弃也已经是第二次扬弃,正如第二
次扬弃也表明了自身耍包含第一次扬弃那样。概念规定自身,即它的规定性
是外在的漠不相关,这种漠不相关在决断中直接被规定为扬弃了的,即内在
的、主观的规定性,同时又是事先建立的客体。概念进一步超出自己,就显
现为事先建立的客体直接传达并蕴六千它之下,这种超出同时也是那种外在
性的内在的、包括在概念以内的、即被建立为扬弃了的规定性之杨弃,同时
也是一客体的事先建立之扬弃;于是这个貌似第一次漠不相关的客观性的扬
弃,也已经是第二次扬弃了,是一个贯通着中介的自身反思和实现了的目的。
概念的规定性在客观性范围内,具有漠不相关的外在性形式,当这里概
念在客观性范围内是在与自身起相互作用时,这里要说明它的运动,便加倍
困难和复杂,因为这个运动本身就直接是双重的,并且第一个也总是第二个。
在自为的概念中,即在概念的主观性中,概念与自身的区别,是作为直接的、
自为的、同一的总体;但这里既然它的规定性是漠不相关的外在性,那么,
其中的自身同一也就又是直接自身排斥,因为那被规定为对这个同一是外在
的和漠不相关的东西,反倒是这个同一本身,而这个同一,作为它本身,作
为自身反思,反倒是它的他物。只有坚持这一点,概念的客观的自身回归,
即概念的真正客观化,才会得到了解,——了解到这种中介所贯穿的每一个
别环节,本身都是中介的整个推论。所以概念的原始的、内在的外在性,就
是一个外在的客体的直接建立或事先 建立,由于这种外在性,概念就是自身
排斥的统一,是目的及其成为客观化的努力;自身规定也是一个不曾由概念
所规定的外在客体的规定,反过来说,这个规定也是自身规定,即杨弃了的、
被建立为内在的外在性——或说外在客体的非本质的确定性。关于第二种关
系,即作为手段那样的客体的规定,方才已经指出怎样它在自身中就是目的
在客体中的自身中介。——同样,那第三者,或说机械性,是在目的统治下
进行的,并且通过客体来扬弃客体,那样的第三者一方面是手段的扬弃,即
已披建立为扬弃了的客体的扬弃,从而是第二次杨弃和自身反思,另一方面
又是外在客体的第一次规定。如已经注意过的,后者在实现了的目的中,重
又只是一个手段的产生;当有限概念的主观性轻蔑地抛掉手段时,它在它的
目的中便不会达到[比手段'更好的东西。但是,说目的在手段中达到了,
而且手段和中介都保持在已完成的目的之中,——这样的反思却是外在的目
的关系的最后结局,这种关系在这个结局中扬奔了自身,并把这个结局表现
为它的真理。——上面所考察的第三种推论因此便有了区别,即它第一是先
行推论的主观目的活动,但通过它自身,又是外在客观性,从而是一般外在
性的扬弃,也就是被建立的外在性的总体。
在我们看到了概念的主观性或自为之有过渡到它的自在之有或客观性风
后,那未,更企一步,它的自为之有的否定性便又在后一情况中突出了;概
念在这否定性中这样来规定自身,即它的特殊性是外在客观性,者或说,作
为单纯的具体的统一,这个统一的外在性就是这个统一的自身规定。①目的的
运动现在就达到了这一点,即:外在性环节不仅是建立在概念中,概念不仅
是应当和趋向,而且作为具体的总体,是与直接客观性同一的。这种同一性
一方面是单纯的概念和同样直接的客观性,但另一方面同等重要的又是中介
和单纯直接性,那种直接性唯有通过自身扬弃那样的中介才是的:所以概念
在本质上是这样的,即作为自为之有的同一,与它的囱在之有的客观性区别
开,并因此具有外在性,但在这个外在的总体中,又是这个总体的自身规定
的同一。*所以概念现在就是理念。
① 参看第2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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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第三部分 理念 第一章 生命
=
第三部分 理念
=
①理念是充足的概念、即客观的真或真本身。假如某物具有真理,它便是
由于它的理念而具有真理的,或者说,某物唯有在它是理念的憎况下,才具
有真理。——此外,理念一词,无论在哲学中,或在通常生活中,也都常常
被当作概念甚至被当作单纯的表象来使用;“我对于这场官司、这所房子、
这个地方,毫无理念(观念)②。”③康德曾要求理念一词重新用于理性概念。
——在康德看来,理性概念应该是无条件的东西的概念,们就现象而言,则
是超验的,即是说,从它不可能作出适合于它的经验的使用来。理性概念应
当用于理解,知性概念应当用于对知觉的知解Verstehen。——但事实上假
如知性概念真的是概念,那未,它们就是概念,——理解将由知性概念而有,
并且知觉的知解也将由知性概念而变为理解④。但知解假如只是用这样的规
定,例如整体与部分、力,原因之类,来规定知觉,那未,这就只意谓着用
反思来进行规定;同样,这里的知解也只能是指对于完全规定了的咸性内容
的一定表象①;正如对一个人指路,说他在树林尽头必须往左走,他回答“我
知道了”,这种知解不过是指那种在表象和记忆中的把握。——连理性概念
这个词,也有些拙劣;因为概念总是某种理性的东西;而当理性在与知性和
概念本身相区别的情况下,它就是概念和客观性的总体。——就这种意义说,
理念就是理性的东西;——它之所以是无条件的东西,是因为唯有那个无条
件的东西才在本质上具有与一个客观性相关的条件,但这一客观性并不是由
那个无条件的东西本身所规定,而恰恰相反,是一个还在漠不相关和外在的
形式中那样的客观性,如外在目的还曾有过的那样。
① 参看第205 页。
② 自英国经验派以来,ldee 一词,与我们一般所谓“观念”相当。但德国古典唯心哲学自康德以后,把ldee
用来指无法应用于经验的所谓理性概念,企图恢复柏拉图((((s 的意义,这已经习惯译作“理念”,以示与
经验派的“观念”有别,我们也粟此译名,但此处黑格尔利用同一个词于日常用语,用“理念”中文便很
别扭,所以我们在“理念”后加括号“观念”。——译者
③ 参看第205—206 页。
④ 黑格尔这里反对康德将知性概念与理性概念截然划分,指出其间有辩证的发展。——译者
① 这是黑格尔对康德的知性所作的解释。——译者
由于理念这个词现在对于客观的或实在的概念,采取保留、拒绝的态度,
并且与概念本身、尤其是与单纯表象相区别,所以对往后关于理念的那种评
价,更必须加以斥责,根据那种评价,* 理念仅仅被当作是某种非现实的东
西,并且关于真的思想也说那“只不过是理念(观念)而已”。假如思想只
是某种主观的和偶然的东西,那未它们当然没有更多的价值,但是它们也并
不因此而落在有时间性的和偶然的现实之后,现实除了偶然和现象的价值以
外,也同样没有更多的价值。反过来说,假如理念因为它就现象而言是超验
的,因为在感官世界中不可能提供任何符合于它的对象,所以它就不应具有
真理的价值,那未,因为理念缺乏那种构成现象、即构成客观世界非真之有
的东西,因此就否认理念的客观有效性,这却是奇怪的误解。②就实践理念而
言,康德认识到“再浚有比庸俗地援引那被认为是在和理念争辩的经验更有
害和对一个哲学家更不光彩的了。举例说,假如国家设施及时按照理念出现,
而不是以粗糙的概念代替理念,那未经验就根本不会存在;其所以如此,就
正是因为那些粗糙的概念出自经验,会使一切良好意图落空”①。康德把理念
看作是其种必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