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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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面的重要性
尽管奈特还是信服经济化—最大化的论点,但他的经济学里有一项要素,就是强调市场的组织性结构,因此使协调原理提升为中心的课题。一旦我们将注意的焦点放在结构上与程序上,而把资源、财货与劳务等摆在一边时,正统经济学理论中的许多技术性的雕虫小技,也就不值一提了。奈特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属于制度面的,如果按照这个词汇妥当的意义来看,这一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回顾奈特的研究,和美国早期的制度学派论者(Institutionalists)如艾而斯(ClarenceAyres)、康孟斯(JohnR.mons)以及韦布仑(ThorsteinVeblen)等人,有部分的交集之处。他虽然对这些人的技术面经济学嗤之以鼻。不过却又和他们一样,对社会与经济互动的结构相当感兴趣。奈特对制度面的探讨,虽仅对于人类欲望的初步研究,但也暴露了正统经济学一些浅陋的假设前提。至于可能是惟一能取代市场机能的政治结构,奈特只是在行文中略微提及,并没有做深入的研究。
公共选择是一个总括性的名词,是指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部分经济学者只把市场单纯地视为一种配置机制,无关乎其在降低政治活动的种类与范围上所扮演的政治性角色,因此他们不大可能进行这种扩大分析。在此,我当然可以只陈述我个人的经验,但倘若不是先有奈特有关协调原理的教诲奠定了基础,我很可能根本无从认识魏克塞尔的理论。
“社会选择”(SocialChoice)与“公共选择”这两项相关但又有清楚区别的现代理论,可以有助于说明我的观点。我曾界定公共选择理论的两项中心的要素:一是将政治视为交易的概念,二是所谓的经济人(HomoEconomics)的模型。其中第二项基本上和社会选择理论有共通处,后者是在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价值上建立社会选择的基础。而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重大的差异在第一项上。社会选择理论并没有把政治化为复杂的交易;而在其模型建构中,纳入了一项由来已久的观念,即其中必然存在某些独特因而可察觉的“最佳”结果,政治的因素即有形或无形地纳入此观念中。从阿罗以来的社会选择理论,在这一项要素方面,是直接源自正统经济学的配置典范,此时社会福利函数的极大化,只不过是把标准的效率微积分扩大到整体经济而已。
相反地,Catallactic典范既强调交易而非配置理论,如果扩大到政治面,马上就会关切到政治决策的制度性结构。如果没有奈特做我的良师与楷模,我这位刚出茅庐的年轻经济学者,能否发现威克塞尔的伟大研究成果?我对此极其怀疑。
〉〉〉逐步建立自信
当我回首这段漫长的学术生涯时,总会一再地想起若干清晰可辨的事件与人物,他们曾经协助我建立起信心,让我这位门外汉在置身学术同侪之间时,觉得自己还有发展的潜力。第一件要提到的事,是1938年我在中田纳西师范学院的第二年,我的学科成绩是第一名。我第一次了解到,尽管来自乡村、通车上学、又只是由名不见经传的小型中学毕业,比起来自城市、全天住校、原先教育背景又明显胜过我的同学,我还是有能力和他们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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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演讲(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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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发生在1941年1月,当时我刚认为期三个月的海军预备军官班受训结束,被分配到美国海军预备部队担任少尉。尽管我是来自较落后的田纳西州,在师范学院及田纳西大学所接受的教育也不见得高明,我再度在将近六百位全国大专毕业生的预备军官班里头,以第六或第七名的优异成绩结训。这位来自田纳西的乡下小子,的确对自己有信心了。
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我成功度过四年有声有色的军旅生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巡弋珍珠港与关岛的尼米兹上将号(AdmiralNimitz)上服役。退伍后于1946年1月进入芝加哥大学研究所就读时,我的信心又经历了一场考验。此时的考验和先前完全不同。我知道,在一般的评核项目——像学业成绩、学位及荣誉等,我都可以竞争成功。我对自己完成博士学位的能力,也不曾有过丝毫的怀疑。我所不确知的是,自己能否超越这类评核准则之外,跻身于杰出学者的行列,并提出值得同事注意的观念。
在这里,奈特又再度出现。如果我在芝加哥所接触的仅有像威纳与弗里德曼这样的老师,那么我可能也不过是列于缺乏著作发表的博士之林。威纳是一位博览群书的典型学者,但他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好像就是摧毁学生的信心;而弗里德曼以聪明绝顶的论辩与分析主导一切,让学生只能沦为第四流的模仿者。因此,他们两位都不能鼓舞学生,让他们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也能发展出受人重视的观念。
〉〉〉经师人师
奈特则完全不一样。在课堂上,他好像一直在寻找观念。不管单纯或深奥,他都竭力思索基本原理,而对于那些自以为是者的傲慢,他总是感到惊讶。对我们这些愿意诚心受教的学生,他一直都灌输以下观念:一切都需以智力获取,很多看似真理的事物,其实都大有问题,有勇气能冲破知识的迷雾,才不愧是真正的学者。愿意否定所有的神,认为没有什么是至高无上的——这正是最能形容奈特心智与个性的两句话。我这里所谓的神,包括了本科的学术权威,还有那些宣称他们领域跨越至真理的其他面向者。我们这些经常被许多事物困惑的同学,无不受到奈特对神看法的鼓舞。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终于慢慢了解,以这样的特质而论,能跻身天才之列的是奈特,而非他的同僚。
奈特自己就第一个承认,他并不是聪明或机智的思想家。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困惑者;但是他在思考过程中深入探索的程度,连他周围的学者也未必能想像到。对奈特来说,事情绝不会像外表所显露的那么简单,同时,他也对所有极端的事物保持基本的容忍,因为他在所有原则中,都能察觉到属于真理的成分。
许多研究所的学生,不论是与我同期或前后期,都无法吸收或接受奈特对神所采取的态度。对那些不得其门而入的同学而言,奈特似乎是一位糊涂颠倒、制造混淆的老师,他的著作反映出思想的零乱,而他的主要特质似乎正是知识上的支离破碎。对我们这些理解他的学生来说,其他人认为杂乱无章的,我们却从中看到了深度,不管是真实或潜在的。我们虽然知道自己的思想还不如他,但奈特却清清楚楚地让我们理解到,假如连自己努力去找答案这种最起码的勇气都没有,那么我们将很容易沦为伪神的牺牲品。
长久以来,我个人对奈特的了解、欣赏与尊敬,因彼此间密切的私人交往而日益增进。就在选修他的课约三四个礼拜之后,我来到奈特那间有点零乱的办公室。原本预期只会有五分钟的对话,没想到竟延长到两小时以上;在芝加哥两年半的时间以及离开芝加哥之后,我们还有过好几次这样的对话。他认为我们两个相当投缘,因为我们在许多方面有共同的经验。我们都来自乡下,在贫穷的农村长大,了解农村生活的辛劳,但也喜爱生活在大地上的独立感。奈特十几岁的时候离开故乡伊利诺州,来到我的故乡田纳西州接受大学预科的教育,后来他进入田纳西大学的研究所,刚好我的第一个研究所也是在这里念的。这些共同经验的联系,使我们建立了相当友好的关系,这是我和其他教授所无法分享的。我们之间还有其他共同兴趣,包括欣赏哈代(ThomasHardy)阴郁的诗作,以及分享充满机智的低级笑话所带来的乐趣。
当然,在我们的关系上,我是单方面的受惠者。奈特是我的指导教授,他劝告我不要浪费时间去选修哲学方面的正式课程,也详细地改正我博士论文的文法。他成为我漫长学术生涯中无可替代的榜样,在回顾个人的发展时,我实在难以想像,假如未曾受业于奈特,我将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亦师亦友
让我们再回到信心这个话题,以免离题太远。休兹以及汉弥敦(EarlJ。Hamilton)这两位也都应该在此一提。休兹不遗余力地鼓励学生,即使是荒诞不经的论点,他也从中找出一点可取之处。至于汉弥敦,我从不是他的正式弟子,因为我在芝加哥并没有选修他的经济史。然而在1948年,也就是我在芝加哥的最后一年,汉弥敦发现了我,直接表示对我的前途很关心。和奈特一样,我们分享乡村贫苦生活的共同经验之后,也建立了私人友谊,再加上我们对棒球都非常热衷,还一起赴小熊队(Cubs)及白衣队(WhiteSox)的主场地观战。汉弥敦很喜欢对那些他认为是可造之材的学生提供忠告,对我而言,有两项告诫至今仍然记忆深刻,那就是他强调努力工作所能获得的回报以及精通外国语言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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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演讲(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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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汉弥敦对我学术生涯的最重要影响,是发生在1948年起他担任《政治经济学期刊》(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编辑的这段时间。首先,他寄来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的书籍要我做评论,强迫我奉行他有关学习外国语言的建议;其次,他对我最初提交的论文,以容忍、了解以及鼓励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草率或是吹毛求疵地拒绝,因此不至摧毁我继续努力的信心。汉弥敦是一位严格把关的编辑,在他审稿的那段时间,我每一篇刊出的文章,无一不是经过多次精心的修正与大幅删改的程序,才算大功告成。如果没有汉弥敦担任编辑,我的写作形式与风格将无法达到现在这么简练的水准,而我踏出正统经济学范围之外的意愿,恐怕也早就被压制得荡然无存了。拜汉弥敦担任编辑之赐,50年代中期之前,我已经有好几篇够分量的论文发表在案—这个数字足以让我能够以平静而不是失望的态度,来接受偶尔被退稿的状况。
先前我提到,弗里德曼在分析上的才华,对他所指导的学生产生了负面的效果。不过有一件事发生在我离开芝加哥没多久的事,也许多少可以消除上述的负面效果,因为弗里德曼自己也在学问上受到挫折。一位不是那么有名的学者,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ofFlorida)的费普斯(CecilG。Phipps)发现弗里德曼某篇论文中有一处逻辑上的错误,随即为文指出,弗里德曼也马上很有风度地接受。直到今天,我都还没告诉弗里德曼,这么一件单纯的事情,却对我的自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相对绝对的绝对
先前我已经提到,奈特愿意挑战所有权威——包括知识的、道德的或科学的,从而间接地使视他为典范的人建立起自信心。但如果因而认定这种影响从哲学态度来看,是反对所有权威的虚无主义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Cum…Nihilism),将是极不周全的,也是绝对错误的。事实上,就是在这一点上,奈特直接教导我的哲学原则让我受用了许多年,而且也应用到许多方面。这项原则,就是所谓的“相对绝对的绝对”(RelativelyAbsoluteAbsolute),在这项观念指导下,让哲学性的思考能摒弃绝对主义(Absolutism)与相对主义(Relativism)两个极端,而在两者之间找到定位。
接受这样的原则后,必然会一直面对两种力量的冲突,一方是要求遵循权威与接受权威,而另一方则容许自由地思想与质问。奈特所表现出来挑战所有权威的意愿,乃是隐含在他亦能承认传统思想、方法与制度的智慧之中。他的智慧正告诉我: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审慎的做法应该是假设既有的权威的确有其合法性。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要我们在日常的行为中,遵守与接受既有的或传统的权威标准,不管这些行为是个人的、科学的还是政治的;然而同时在另一个(更高)的意识层次上,我们要质疑所有这一切的标准,甚至要求改变。
有关我个人的研究与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的关联,或者最佳的例证是见诸于政治互动中的后立宪(Postconstitutional)与立宪(Constitutional)层次的重要区别。说得更一般化,这两者的差别在于,一是游戏规则已定,只须选择战术;一是要在几组可替代的游戏规则之中择一。如果是游戏规则确定、只选择战术的情况,参与者会视规则为相对绝对的绝对,为既存现实中部分的限制条件,不过同时间可以评估、修正与改变。我将奈特的原则扩充并应用到政治立宪——特别是类比于一般游戏规则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