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木_书读完了-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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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和客观看世界的态度没有传人。用现在眼光看,科学无不用符号,特别是数字,可以说是用符号眼光看世界。名家的语言符号观能不能说是科学思想的起点?不妨看一看他们的另外的一些命题。仍从公孙龙开始,再到惠施和其他辩者。
公孙龙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指物》篇说的话很难懂,文本流传可能字句有误。但是意思还是明显的。作者是古人,我们不能还原对证,不过可以对这些命题作我们的现代理解。他的白马、坚白、名实、通变等理论都不离语言分析,也就是讨论名。他所说的物首先是语言中的物,例如说马,马字指的是具体的马,不论白马、黑马、活马、死马,所以是一个符号,是“指”。但是“指”或符号本身不能是“指”或符号,因为符号一词所指的就是符号自己。所以“指非指”。一个指头可以指任何别的东西,独独不能指自己。因此这个“指”
字作为符号,不能是指其他具体东西,只能指本身,因此也就不是“指”,所以说“天下无指”。不是说没有符号,而是说符号本身不是符号。
“坚、白、石,三。”触觉所得的坚和视觉所得的白和使人有这两种感觉所得的东西,石,当然是三样。这里着重的显然是分析。
公孙龙的论辩由于时代和语言不同,他所知道的想到的习惯的和现在我们的不一样,加上文本流传可能有误,所以我们不能句句看懂,懂的也不一定合他的原意。我们所作的只能是我们的解读、诠释,此处只举以上这两例。
惠施是庄子的朋友。《天下》篇中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他“历物之意”,“遍为万物说”,“散于万物而不厌”。南方有一位黄缭问他“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惠施日以其知与人之辩,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由此可见,他是研究万物的,脱离了人情。庄子说他“弱于德,强于物”。这就是说,他不重视研究人性善恶道德,而是天天辩论万物之理,正是一位科学思想家,成为辩者、名家之首。可惜惠施的五车书都已散失,辩者们的议论也和古希腊的许多智者的一样消亡了。他们可没有古希腊文明中的一些人和书的好运气,得到阿拉伯人在东罗马灭亡时到欧洲传授因而复兴。
从庄子列举的一些怪说看来,他们是以明显的悖论引人注意,当然还有大量的解说,有五车书,因此西汉的司马谈也没有说不懂。可惜现在书已亡失又缺乏解说留下来,只好由我们作现代人的阐释了。就《天下》篇所引的看,可解的大致显示出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无限的问题,由此引出一些怪说。可能是因为庄子讲“齐物论”,所以这方面引得多。无限,感觉达不到,想象不出来,在语言中是个符号,只存在于思维中,表现于数学为极限,在微积分里才化为符号能运算,由此,科学大大前进。惠施的时代里不能有微分积分的学,但是可以有关于微分积分中问题的思想。这个思想无法用语言表达,只好说成怪说,让人思考。当时必然另外有解说。若不然,怎么会有五车书?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这是无穷大,没有边,无限,当然不能有外。
“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是无穷小,是一个变量,不一定是零。印度人给了它一个名字,佛教徒译成“邻虚”或“极微”,但那是极小单位,不是变量,不与极大相对。惠施说的“小一”很可能是几何学的点。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这明显是几何学的平面。
以上三句话相连,分明是说多面体(立体)的无穷大,无穷小量,点,平面。
“南方无穷而有穷。”这仍是说无限,但指定了方向,所以又是有穷,有限。
“今日适越而昔来。”这是说时间的无限。惠施好像看出了时间是由事物的连续不断的迅速变化而显现出来的,所以说,今天到南方已经是过去来南方,因为说“去(适)”时是在北方,还是“今”,说“来”时已经是在南方,是“昔”
了。现在时不能停留,时间上没有不动点,于是成为时间的无限。说出现在,已成过去。佛教徒说“刹那生灭”是同一意思。
“日方中方脱,物方生方死。”这正是“刹那生灭”。时间上无物可以停留,一切都在不停变化。太阳刚刚正中,立刻就偏了。任何东西转眼就变,旧变为新,旧死新生。由变化显出时间。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这是说地上平面的无限,所以任何点,北国之北,南国之南,都可以是中央。那时自然不知地球是圆的。圆球面上也是任何点都可以算中央。
“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说无限分割,仍是说无限。说法好像和古希腊智者的英雄追不上乌龟的悖论一样,其实不同。芝诺是揭露运动的矛盾。辩者是说明无限。
二是关于运动的问题。
“轮不辗地。”轮子在地上转,和地面接触的只有一点,只是一点又一点连续不断,不是辗转。这是解析运动。两物相交,一动一不动,一转一不转,不能合说为一。
“飞鸟之景(影)未尝动也。”这仍是解析运动。鸟在空中飞,影子在地上不会飞动,只是一个又一个影子连续不断,仍然是一动一不动。
“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这是解析一物的运动。前面两个命题说的是两物,相交,相应,一动一不动。这里说一物的运动,是接着前面说飞鸟影子的。鸟飞而影不能动。箭射出去如同飞鸟,无论怎样快,也可以分析成为一些连续的点,其中有行有止,有行止转变中间的不行不止。这仅仅是推论,还是在数学力学中也有表示法,我不知道。
“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这仍然是说运动的问题,“至”的问题。目可见物,但不是运动到物那边去,物也不向目移过来,没有见的运动。指可指物,但双方都不动,指不至物。“至不绝”大概是说接触了就不是断绝分离,不分离就目不见物,指不指物。现在看来,这些话不过是两千几百年前光学和心理学等知识缺乏时说的,可是提出眼怎样看东西的问题可以引起科学研究。不提问题,知识怎么增加,思想怎么前进?名家的贡献正在于他们穷究万物之理,有了科学研究的起点,可惜惠施的五车书和辩者的著作以及他们不停辩论的记录都失落了,仅仅传下来零章断句。他们没有传人,反而长期作为笑柄。庄子说:“由天地之道观惠施之能,其犹一蚊一虻之劳者也。”恐怕就是因为看不起这一蚊之能的思想太普遍了,所以中国才没有出现和名家差不多同时代的欧几里得、阿基米德吧?
其他一些怪说,有些话明白可讲,有些不明白,我们不便强作解人,但是还可以说些意见。
三是关于语言符号和有无的问题。
“犬可以为羊。”“狗非犬。”若把犬、羊、狗都当作语言符号,脱离所指的实物,当然可以互换,也可以互相否定。可以指鹿为马。古语说犬,口语说狗,所指实物虽同,语言符号不一样,不能同时用两个。
“卵有毛。”“马有卵。”“丁子(蛙)有尾。”这好像是说,依据感觉所得以为没有的,在事实上,道理上,可以有。从卵孵出的鸟有毛,卵中自然也有毛。看到卵的表面上没有毛,就说卵无毛,不合实物的全部。驹在马腹中可以是卵形的胎,和鸟雏的胎是卵一样。蛙幼时是蝌蚪,有尾,长大后,尾巴掉了,不能说蛙无尾。这些是为了说明,凭一时感觉所得作出的判断和凭观察全部事实作出的判断不相符合,有无不能确定。语言只能说有或无,对应事实往往不确切。
“黄马骊牛三。”这好像是和公孙龙说的,“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
互相矛盾。实际上用的是同样的分析法。那里是着重分析石的属性的坚与白,不算石,是“坚白论”,所以坚与白是二。若算石,坚白属性和石仍是二。这里是分析色和形,所以黄、骊是一,马、牛是二,合而为三。也可以说,黄、骊是两种颜色,马、牛同属兽类,是一,合而为三。
“龟长于蛇。”这可能是说,龟形论大小,不论长短,蛇形论长短,不论大小,彼此不能相比。硬要比,那就怎么说都可以。或者说,龟甲的圆周比小蛇长。
表明两物相比时可有种种说法。
此外的一些命题,不明白着重的是什么,可能有不同说法,不能强不知以为知了。例如“火不热。”可以说,火本身没有热不热,热是人的感觉。也可以有别的说法。“矩不方。”矩本身是直角形,不是方。“规不可以为圆。”画圆的是拿规的手,是人,不是规自己。“凿不围枘。”榫头和榫眼不能完全密合,或说是两者各自独立。这些都可以有另外的说法。
《天下》篇中所引的一些命题明显是两类。一是惠施的话,多数可以算是他的主张或结论。例如关于“大一”、“小一”、“大同异”、“小同异”的说法。
另一类是辩者的话,多数是怪说,不能说是他们的主张或结论,只能说是一种表达法。他们的意见无法用语言直接表达,只好作出怪说以引起思考。仿佛是断语,实际是疑问。他们另外自然有解说和辩论。他们的意见是不辩不明的。可惜辩论不是中国人所喜欢的习惯。《公孙龙子》里的辩论,传下来的显然有不少脱漏错误。《孟子》里记载,有人说孟子“好辩”,孟子回答,“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滕公文》)可见他们认为辩论不是好事。古书中很多议论是各说各的,提到反对方面时往往是一句话骂倒,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很少有针锋相对的辩论。记录对话的不少,但少有柏拉图的书中苏格拉底那样的穷追不舍的对话。前汉的《盐铁论》记录双方讨论,而后汉的记录白虎观中讨论的《白虎通义》就只有一面之词的结论了。印度佛教徒的辫论之风传来中国后很快就消歇,转化为禅宗的“机锋”了。辩者的书传不下来是不足为奇的。《天下》篇引断语、怪说,不引解说,也是不足为怪的。
庄子说响应惠施的是辩者。荀子举惠施、邓析之名,但未说是名家。汉初司马谈才总论道术列举六家,称这些人为名家,但未举人名。《天下》篇开头总论道术(其中许多话不像道家之言),称“百家之学”,说到“名分”,归于《春秋》。这是《论语》里孔子说的“正名”(《子路》),也是《商君书》里商鞍说的“定分”。孔子用仁去“正”,商君用法去“定”。显然,孔子相信人性善,商君相信人性恶。《论语》中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
他没有说用什么手段取得人民信任,好像是认为有饭吃,有武器,这就够了。这和两千几百年以后有人说,有了粮食,有了钢铁,就什么都有了,是一种想法。
商君说“农战”,以赏搬木头树立威信,用的是赏罚,表示说话算数,用法治。
可见儒、法除理论依据性善、性恶不同外,还是相通的。虽用的手段不同,但还可以互相补充。古代的法,从秦法到清律(《大清律例》)都是指刑法。汉高祖约法三章,首先是“杀人者死”。民法,规定亲属、婚姻、继承,财产分配的法是礼。《礼记》、《仪礼》详细分别“丧服”。服丧期从三年到三月,有“五服”,定亲属关系的远近。出了“五服”的人不服丧,也没有继承权了。古时执行民法兼管刑法可用私刑处死族人的法院是祠堂,裁判官是族长。城市里才打官司。乡下人见不到官。可见礼和法是并行的。外国式的民法,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才订出来,还为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纳妾问题吵了一阵,有法难依。讲名分和法律〔刑法)、礼法(民法)有关系,但是和名家所讲的名不是一回事。不过双方都要求分别确切,这是共同的。历来把名、法相连,清朝官府中有刑名师爷。荀子也讲“正名”。他说的“刑名从商”(《正名》)是说刑的名称依照商朝所定。他讲的名也和名家的语言符号的名不同。将辩者称为名家恐怕是秦汉时期的事。
名家、辩者受到的批评中,荀子说,“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解蔽》)
“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非十二子》)这指出了他们的分析语言没有实用价值,但好像不知道庄子所说,惠子能“遍为万物说”,能回答“风雨雷霆之故”(《天下》)。庄子批评辩者的是,“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天下》)这是指出辩者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