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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粮食危机-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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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让他们吃……通心粉?”

  按照规划,美国国务院与美国农业部一起努力(该部已经在伊拉克北部设立了56块“小麦作物推广实验田”),目的是“介绍和展示经过改良的小麦种子的价值”。这个项目由得克萨斯A&M大学国际农业办公室替美国政府打理,该办公室在伊拉克各地利用800英亩(约323。7公顷)实验田,向农民们传授如何种植大麦、鹰嘴豆、豌豆以及小麦等作物的“高产品种”。

  这个投资1。07亿美元的美国国际开发署农业重建项目,定下了在第一年使3万个伊拉克农场产量翻番的目标。其指导思想是说服心存疑虑的伊拉克农民相信,只有使用这种新的“神奇种子”,才能获得大丰收。与十年前美国农民的情况一样,身处绝境而又心怀收获大量粮食的希望,让伊拉克农民钻进了外国种子公司的圈套。

  碰巧的是,得克萨斯A&M大学的农业项目也将自己描绘为“利用生物技术(或者说转基因技术)方面公认的世界领先者”。用了他们的新种子,新的化学制剂——杀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等——便会随之而来,这些都是由孟山都、嘉吉、陶氏化学等大公司卖给伊拉克人的。

  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商业期刊》报道说,“一家亚利桑那州的农业研究公司正在提供小麦种子,供伊拉克农民使用,他们期望大幅增加本国出产的粮食供应。”这家公司名为“全球小麦公司”(WWWC),通过与包括得克萨斯A&M大学在内的三所大学合作,它将“提供1000磅(约453。6千克)小麦种子,供巴格达以北的伊拉克农民使用”。

  据全球种子行业信息的中心网站Seedquest介绍,在开发谷类作物种子中“拥有专有权的品种”(被授予专利并为某个特定公司所拥有的品种)方面,全球小麦公司是领先者。以上提到的这些种子属于《第81号命令》中那种受到保护的转基因种子。根据全球小麦公司的说法,任何希望种植他们的某种种子的“客户”(或者说农民,人们曾经这样称呼他们),都要“为每个品种支付许可费”。这家公司自称为“W3”,与亚利桑那大学Bio5生命科学研究所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而Bio5研究所自称为“生物研究水平最高的车库(在美国代指高技术创新企业的发祥地。——译注)”;这听起来十分古怪。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凤凰城商业期刊》上的文章说,“为了支持伊拉克,共开发了六种小麦种子。三种将用于让农民种植用于制作通心粉的小麦;另外三个品种将用于种植制作面包的小麦。”这意味着,2004年后美国在伊拉克发展的谷类作物中有一半是为了出口。确实,通心粉对于伊拉克人的饮食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外来食品,这表明,布雷默颁布《第81号命令》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给饱受战争创伤、饥肠辘辘的2500万伊拉克人生产粮食,不如说是建立将转基因种子用于粮食生产并向全球市场出口的工业化农业产业。

  此外,投资1。07亿美元的美国国际开发署农业重建项目,其目的是让伊拉克政府失去对粮食生产的控制权。“我们的想法是,让这里成为完全自由的市场。”美国国际开发署伊拉克重建办公室农业专家道格?普尔如是说。

  美国国际开发署的目的反映了美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政策,这一目的是帮助伊拉克新政府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农业部长在这方面干得相当漂亮。”普尔说。他宣称,国有企业如美索不达米亚种子公司等“需要拆分和私有化”。但他并没有提到,在饱受战火摧残的伊拉克谁会有钱买得起这样一家国有种子公司;只有像孟山都这样有钱的外国农业综合企业巨头才有可能成为买主。

  为了便于从外国种子巨头那里引进受专利保护的转基因种子,伊拉克农业部以“补贴价”分销这些转基因种子。一旦农民们开始使用转基因种子,按照《第81号命令》的“植物专利保护”新规定,他们将被迫每年从这家公司购买新种子。在将“自由市场”引入这个国家的旗号下,伊拉克农民逐渐成了外国跨国种子公司的奴隶。

  第九章 落井下石(6)

  在2004年12月的一次访谈中,在美国受过教育的伊拉克临时政府农业部长阿里声称,“我们希望伊拉克农民具有竞争力,所以我们决定对农药、化肥、良种等投入给予补贴。我们减少了其他补贴,我们必须要有竞争力。”

  换言之,原本用于伊拉克贫困农民购买新种子的钱,被专用于从孟山都等外国跨国公司购买转基因“良种”。

  与此同时,美国商品出口商垂涎欲滴,盯住了新的市场机会。“伊拉克曾是美国农产品重要的商品市场,20世纪80年代的销售额接近10亿美元。”2003年;小布什政府的前农业部长安?维妮曼在农业媒体研讨会上如是说。在到华盛顿任职之前,她曾与孟山都公司有密切联系。照她的说法;“它有可能再次成为重要的商业市场。”

  维妮曼忘了说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两伊战争期间,里根政府和老布什政府以美国农业部商品信贷公司的出口项目的名义,偷偷卖给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各种常规武器和化学武器。这一丑闻涉及美国纳税人的数十亿美元,牵涉到了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国家安全顾问布伦特?斯考克罗夫特和意大利拉沃罗国民银行的亚特兰大分行。

  根据美国稻米协会副主席约翰?金的说法,在20世纪80年代末1991年海湾战争之前伊拉克是美国最大的大米市场。“美国大米行业打算在向伊拉克提供大米方面再次发挥主要作用。”约翰?金对美国国会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如是说。“由于目前美国大米行业面临挑战……再次进入伊拉克市场,在具有附加价值的产品销售方面将产生巨大影响。”

  约翰?金补充说,“联军2003年对伊拉克的解放,给伊拉克人民带来了自由。贸易的恢复也给美国大米行业带来了希望。”他没有提到的是,2003年,大部分美国大米是基因控制的转基因大米。

  2004年春,当布雷默的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颁布《第81号命令》时,激进的年轻教士萨德尔的支持者抗议美国宪兵查封了他们的报纸al Hawza。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指控al Hawza发表可能“构成真正暴力威胁”的“虚假文章”。例如,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引用了一篇文章,它指称布雷默在“奉行让伊拉克人民挨饿的政策,让他们成天忙于采购面包,这样他们就没工夫要求得到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

  考虑到《第81号命令》出笼的背景,出现这样的文章不足为奇。同样毫不奇怪的是;考虑到整个转基因计划的大赌注,布雷默的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自然要竭力平息这种对其粮食政策的批判。

  伊拉克、美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颐使气指

  2004年11月21日,在如何处理伊拉克政府所欠大约390亿美元外债(主要是欠工业化国家的)这个问题上,由债权国政府组成的巴黎俱乐部的主要代表发布了一份公告。那些外债是萨达姆统治下伊拉克拖欠的大约1200亿美元外债的一部分。尽管萨达姆政权已被推翻,华盛顿起初并不打算宣布把这些旧债一笔勾销。

  在美国的伊拉克债务特别谈判代表詹姆斯?贝克的强大压力下,参与巴黎俱乐部的各国政府才就390亿美元的伊拉克国家债务达成了新的协议。贝克绝对是个谈判高手。通过向最高法院上诉,他策划了2001年小布什的成功当选。他还是布什家族最亲近的顾问之一。

  在随后与经合组织盟国极为高明的讨价还价当中,美国政府成功施压,高高兴兴地将伊拉克所欠巴黎俱乐部债权国的旧债大笔勾销。原因很简单:这些债务大部分是欠俄罗斯、法国、日本、德国和其他国家的。美国在总债务中只占很少的22亿美元。

  巴黎俱乐部成员国发表了一份官方新闻公报:

  各债权国的代表意识到伊拉克共和国的特殊形势及其在未来岁月里有限的偿还能力,同意作出债务处理,以确保其债务的长期可持续偿还能力。为了这一目的,他们建议本国政府作出如下特殊处理:

  ——立即取消部分后来发生的利息,涉及2005年1月1日时累计债务的30%。剩余债务将延期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批准之日。这次减免将勾销所欠巴黎俱乐部389亿美元总债务当中的116亿美元;

  第九章 落井下石(7)

  ——一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获得批准,将实施30%的债务削减。剩余债务将按23年期重新安排偿还计划,其中包含一个六年的宽限期。这一步骤,将再削减累计债务116亿美元,使减免比例增至60%;

  ——巴黎俱乐部债权国同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委员会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实施的三年评估完成之后,再给予最初债务总额20%的减免。

  伊拉克债务的减免,是与伊拉克严格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这一条件密不可分的。在债务减免过程中,作为主要占领者的美国慷慨地勾销了萨达姆欠俄罗斯、法国、中国等国家的债务,这些国家是华盛顿的对手,曾反对向伊拉克开战。这个标准计划与应用于印度尼西亚、波兰、克罗地亚、塞尔维亚、阿根廷和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的计划是一样的。它命令伊拉克将其经济主权移交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技术官僚,而这些官僚实际上是受美国财政部和华盛顿当局有效控制的。

  雪上加霜的是,在萨达姆时代伊拉克所欠的旧债是各国政府所说的“恶意债务”,即在未经人民同意下发生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简而言之,就是不合法的)债务,就像已经不存在的苏联的债务一样。但是美国、英国和其他巴黎俱乐部成员国并不在乎这个。这种债务是控制“新”伊拉克、迫使其向“自由市场”转型的有用武器。转基因种子和农业的工业化将处于这种强迫性变革的核心。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是符合“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在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急需经济改革,以摆脱传统的内向型发展战略的影响。总的来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渐进式的改革,一种是所谓“休克疗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是赞成“休克疗法”的,这两个组织的观点被称为“华盛顿共识”。——译注)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计划的头等大事。自由市场企业制度也是2004年4月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100项命令”的核心。这绝非巧合。

  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为“全球化的警察”。自从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发展中国家强制实施了债权国要求的残忍的紧缩和偿债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条款被用来强迫各国将它们最为珍贵的经济资产拱手转让给外国利益集团,以便偿还越来越多的债务。

  通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庞大的银行业和私人利益集团的鼎力支持。他们系统地强制实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取消粮食、卫生和能源的公共补贴,削减公共教育开支。因此,使跨国公司得以主宰战后伊拉克的每一项政策,都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布雷默颁布的法律来具体落实:精简国家机构、弹性的劳动队伍、开放边界、税收降至最低程度、对资本流出伊拉克不加控制、没有关税、对外国人的所有权比例不加限制。

  伊拉克人民将失去成千上万的工作岗位,外国产品将把伊拉克本国的产品逐出市场,其中粮食就是一个主要目标。在强制实施的法规和外国竞争的重压之下,本地企业和家庭式农场毫无竞争的能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件的受害国通常都不可避免地被迫使本国经济向出口转型,以便赚取美元来偿还债务。这样做换来的“胡萝卜”通常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放“拯救”贷款或者说“救援”贷款的承诺。而胡萝卜背后的“大棒”就是发出这样一种威胁:如果债务国拒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条件,它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得不到任何国外贷款。

  伊拉克也不例外。美国授意下的伊拉克大选,其目的就是确立一个合法的舞台,以便将伊拉克政府置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严格的控制之下。实际上,这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处于“中立”的位置,负责监督伊拉克严格遵守布雷默的“100项命令”。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能够迫使伊拉克加入华盛顿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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