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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飞烟-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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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

条风布暖,霏雾弄晴,池塘遍满春色。正是夜堂无月,沈沈暗寒食。梁间燕,前社客。似笑我、闭门愁寂。乱花过,隔院芸香,满地狼藉。 

长记那回时,邂逅相逢,郊外驻油壁。又见汉宫传烛,飞烟五侯宅。青青草,迷路陌。强带酒、细寻前迹。市桥远,柳下人家,犹自相识。
《宋·周邦彦·应天长》

灿烂的阳光照在草木葱茏的青山上,一派悠闲,似乎亘古不变。
山坡上绿油油的,无边草浪随风起伏,一前一后两个小小的黑点正在移动,这山岭如此巨大,使得任何在它怀中游弋的物体都显得极其渺小。
突然前面那个小黑点汪汪叫了起来,原来是条小黑狗。
“小胖,找到什么了?”后面跟着的小孩兴奋地叫,眼睛亮晶晶的,加快脚步追上小狗,他约摸七、八岁大小,正是狗也嫌的顽皮年纪。
小狗狂吠几声,嗖地蹿出去,冲入前面一片长草,男孩尖声呼叫,也追了进去,高过人的茅草在眼前乱晃,搅乱了他的视线,只听见小狗在狂吠,渐渐远了,他好不容易冲出长草丛,才喘了口气,见前面碧波一样的草地上裂开一道缝,看得出是一个小动物正分开草丛冲过来。
“小胖,捉住什么啦?”男孩大声嚷,却突然发现穿草而出的不是小黑狗,而是一只棕色的……狐狸!
“啊!”男孩吓了一跳,随即兴奋起来,张开手想拦,狐狸放慢速度,向左转弯,便欲从他身旁跃过,男孩眼睛闪闪发亮,看准了猛扑过去,满以为这下可以把狐狸压在身下,不料狐狸突然加速,嗖地一声从他腋窝下钻了过去,男孩扑了个空,跌个嘴啃泥,气哼哼地抬头一看,狐狸居然站住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细长的眼睛里闪动着狡猾的光,嘴角咧了咧,居然——在笑?
它竟然嘲笑我!男孩气得满脸通红,急忙爬起,身后狗吠的声音由远及近,男孩尚不及起身,后背便被猛踩了一下,哎呀又跌了个嘴啃泥,小黑狗从他头上蹿过,冲向狐狸,狐狸好整以瑕地蹲在那里,直到狗离它不到一丈的距离,才突然跳起,箭一般向斜刺里冲去,平整的草地被劈开一道波澜,一狐一狗眨眼间去得远了。
“混蛋!笨狗!”男孩气急败坏地爬起来,猛追上去,嘴里还生气地咒骂着,恨不得把那只敢嘲笑他的狐狸捉来扒皮,把那只敢踩他的笨狗抽筋!
翻过一道山梁,面前又是一片巨大的山坡,青草茂盛,开着灿烂的小黄花,一狐一狗正像湖里的游鱼一般飞驰往来,搅得平静的草海一片沸腾。
“抓住它!抓住它!小胖,快!”男孩大喊大叫,给小狗鼓劲,他已经跑得累了,额头的汗珠在阳光下一闪一闪,脸蛋儿红扑扑的,满是兴奋之色。
突然棕色的光芒一闪,狐狸放弃了跟小狗的纠缠向男孩这边跑来,男孩大喜,急忙摆好姿势,全神贯注地盯着越跑越近的狐狸,单等它跑到跟前的时候猛扑上去——
眼看着人狐之间已不足三尺距离,男孩大叫一声,正要扑出,却见狐狸后腿一蹬,飞将起来,男孩只看见它毛茸茸的白肚皮迎面而来,手忙脚乱地去抱,却抱了个空,狐狸毛蓬蓬的大尾巴从他脸上扫过,引得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定睛再看时,狐狸已跳过他身边,又跑远了。
“该死的!”男孩咬牙切齿地道,几乎气炸了肺,怪不得人家都说狡猾的狐狸呢,原来当真这般狡诈,竟敢耍弄人玩儿!
小黑狗追了过来,望着主人狂吠两声,男孩骂道:“笨蛋!叫什么,快追!”一人一狗再接再厉,又向狐狸逃走的方向追去。
跑了不多远,赫然发现前面大石上一个棕色的身影,晴天丽日,和风微拂,那只狐狸稳稳当当地在太阳底下坐着,仰头打了个呵欠,抖抖毛伸了个懒腰,慢吞吞地跳下来,小跑两步,回过头看了看,细长的眼睛里满含着不屑——
咦,它居然……竟然……胆敢……
一人一狗都气炸了,狂叫着向它冲去,狐狸优雅地几个起纵,蹿进了一丛茂密的高草,黑狗和男孩也一前一后撞进草丛,紧接着扑喇喇一片声音噪杂,数只水鸟惊慌地飞起来,展翅远去,稀里哗啦声中夹杂着狗吠和尖叫,好不热闹。

男孩好不容易从泥水中挣扎起来,揪住身边的芦苇丛稳住身体,抹了把脸上的水,看见小黑狗顶着一脑袋绿浮萍游过来,委屈地低吠,忍不住喝道:“叫什么叫,笨蛋!”眼光一转,只见岸边一团白色和棕色的东西正在抖动,定睛一看,原来竟是那只狐狸,在地上滚来滚去——它、它、它竟然笑得满地打滚!
男孩和黑狗愤怒地向岸边扑去,可等他们拖泥带水爬上岸,岸边却哪里有狐狸的影子?
咦,奇怪了,长草寂寂,迎风轻摇,男孩揉了揉眼睛,呆呆地望着岸边草地,刚才那个笑得全没形象的狐狸哪儿去了?它存在过吗?怎么一点痕迹也看不出?
小黑狗急急忙忙地在地上嗅来嗅去,低声呜呜叫着,时不时抬起头来疑惑地四处张望,男孩也爬在地上乱翻,又冲进草丛寻找,可是哪里有半点狐狸的踪影?
红红的太阳慢慢落向山坡,天边的火烧云千姿态百态,归巢的鸟儿盘旋着落向树梢,苍苍莽莽的巨大山坡下,两个小小的黑点正在慢慢移动。
“哎,累死了,今天上了那只坏狐狸的当,白跑了这么远。”男孩拖着步子走路,早上出来时的精神抖擞已经被耗得精光,他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难过地小声抱怨:“唉,饿死了,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
小黑狗跟在他脚边,累得吐出了舌头,低声呜咽了几下,没精打彩地迈动四条腿。
一人一狗都在后悔,追狐狸的时候太兴奋了,不知不觉翻了几道山梁,如今暮色苍苍,回家的路却怎的如此迢迢?
天色越发暗淡,黛色的暮霭飘浮在山谷里,转过一个弯,男孩突然高兴起来,挥手叫喊几声,远远的山坡上亦有人回应,他快活地笑着,向坡上跑去,小狗也振作起来,汪汪叫着跑在前面,不多时便和迎下来的两个人碰在了一起。
“阿适,又淘气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抱着男孩的中年妇女爱怜地为他擦掉头上的汗,整理一下衣服,看他一身半干的泥水,沾满草屑树叶,忍不住叹了口气。狗儿在她脚边蹭来蹭去,讨好地低叫,妇人也俯身拍了拍它的头,这才使它满意,转而去旁边的女孩脚边游转。
女孩不过十一二岁,眉目如画,脸如寒霜,含怒道:“怎么又弄成这副样子回来?你知不知道我娘这个月给你做几件衣裳了?嫌她不够累是不是?”
阿适看了看自己一身的破破烂烂,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妇人揽住他向回走,微笑道:“没事的,晚上我给你洗洗,那身蓝色的已经快做好了,明天就有新的穿。”
阿适一言不发地依在妇人怀里,一手扯着她的衣带,有点撒娇的意思,眼睛却小心翼翼地望向女孩那边,女孩气呼呼地走在旁边,见到男孩的眼光,瞪他一眼,道:“再这么撒野,明天就不给你衣服穿,叫你像小胖一样光着出去!”
阿适不服气地道:“小胖有毛,它不算光着。”黑狗汪了一声,抖了抖身上的毛。
“你!”女孩立起眉毛,妇人拦住她道:“好啦,阿莘,不许跟少爷这么说话!”
阿莘哼了一声,加快脚步走向前面,阿适忙道:“阿莘姐姐,是我不好,你别生气,我下次再不把衣服弄坏了。”
阿莘气呼呼地道:“你说话一点信用没有,我才不理你。”
阿适难过地道:“没有啦,今天是意外嘛,我们碰到一只狐狸,特别狡猾的狐狸哎,我和小胖都让它骗了。”于是他便把今天的遭遇连比带划地说给妇人听,等到跨进家门,事情刚好说完。
“这样啊。”妇人慈爱地摸摸他的头,柔声安慰,又道:“以后别跑那么远,也别去捉狐狸,那是山里有灵性的东西,还是不惹的好。”
阿适正想发问,阿莘已经站在院子里的大木盆旁边,招手叫道:“快来洗洗!脏得跟小猪一样!”院子里有一口井,井旁放着一只大木盆,现在天气炎热,阿适又极是顽皮,所以阿莘准备了这只大盆来盛水,晒上一天,晚上还是温暖的,正好用来给他洗澡。
阿适吐吐舌头,三下五除二脱掉衣服,跳进木盆里去,妇人笑眯眯地帮他清洗身体,末了用一块大布把他包起来擦干,让他坐在矮凳上,自己搬了木盆要去倒水,阿莘又跑过来,啪地一声把手里拿着的干衣服丢在阿适头上,叫道:“娘,先别倒,还有小胖呢!”
正趴在旁边打瞌睡的小黑狗吓得立起了耳朵,支起身子,便欲逃走,阿莘一把揪住它的脖子,喝道:“别跑!”
狗儿呜呜低叫,四肢乱挣,阿莘不由分说,麻利地把它按进水盆里,拿过旁边的大刷子用力刷洗,不多时已把它洗得干干净净,拎出来搁在一边,这才掀翻大木盆把脏水泼掉。
阿适笑嘻嘻地伸脚踢了踢黑狗,冲它挤眉弄眼,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狗儿不满地低吠,拼命抖动身上的毛,扬起一片水雾,溅了男孩一身,好在他还没穿衣服,忙揭起身上的布单擦脸上的水珠。
“哎呀!你这个笨蛋!”阿莘正好倒完水回过身来,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裸体,恼道:“快去穿衣服!光屁猴,不知羞!”
阿适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见她害羞,反而恶作剧之心大起,跳起来站在矮凳上扭动身体,两手捉住布单架在身后做斗蓬,一边做鬼脸,一边嘻嘻哈哈地怪叫。
阿莘又气又恼,一顿脚跑进屋里去了,刚才的妇人急忙走来,见男孩胡闹,忍不住笑容满面,道:“好了好了,快穿衣服吃饭去,跑了一天,还不饿么?”一边帮他穿衣,一边道:“还有一个小朋友呢,跟你差不多大,长得可是漂亮,你想不想见他?”
阿适大奇,这里地广人稀,这座大院子向来只有他跟阿莘姐姐两个孩子,阿莘又不大喜欢跟他玩,他只好日日跟小胖——就是那只黑狗做伴,这时听得有新朋友到来,又惊又喜,乖乖地任由妇人给他收拾停当,便往饭厅跑去,小胖汪汪叫着跟在后面。
一跳进饭厅,便看到桌边果然坐了一个小孩,黑黑长长的头发披在背上,小小的身体坐得笔直,脚还够不到地,正在认真听祁先生念诗。

初见

祁先生名叫祁如云,就是阿莘的父亲,刚才那位温和的妇人是阿莘的母亲,他们夫妻目前住在这幢大宅里,却不是这里的主人。
祁先生三十年前来到京城赶考,屡试不第,他本是个心高气傲之人,不能出人头地、衣锦还乡,索性便不回去,寄住在京郊一个小山村里继续苦读,一心指望能够有一天金榜题名,翻身成龙,只可惜他连考了八届,居然连榜尾都没有挂上,一气之下,发誓再也不进科场,只做个闲人隐士便了。
有心栽花花不长,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隐士的派头一拿出来,倒慢慢赢得了些虚名,京城一个殷姓世家看他有些才气,又与世无争,便下贴子聘了他为府中清客,请他住在自家位于京郊山中的老宅里,一来解决了他生活窘迫的问题,二来也可帮忙看房。殷家在朝中为官已历三代,开枝散叶都在京城,这京郊老宅,已几近荒废。
祁如云自从放弃了入仕的念头,性情倒平和下来,每日里吟诗作赋,颇为逍遥,他年纪已老,膝下却只有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女儿,取名维莘,是他的掌上明珠。
祁家妈妈是本地人,娘家就在离这儿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原本祁先生是想高中之后再娶妻的,因为到时说不定可以借助岳家的势力飞黄腾达,不料一直没中,就蹉跎了,直到三十五岁才娶了村女刘氏为妻,祁先生学富五车,她却大字不识,脾气倒是顶好的,温柔贤良,把丈夫和女儿照顾得妥妥贴贴。
他们一家三口住在殷氏老宅中,诺大的宅子除了每季会有仆人过来修缮打扫之外,平常就靠他们来照应,就像半个主人一样,倒也自在。
男孩阿适是现今当家的殷家老爷的第三个儿子,因为生了肝病被送到老宅来休养,一两个月病好了,却贪恋这里风光迷人,且自由自在,不肯回家去,反正他也误了上学,殷老爷便放小儿子一马,准许他在这里住到年底再回家。
于是现在他跟祁先生一家住在一起,每日里的正事除了玩还是玩,淘气得没边,祁先生没有儿子,对他非常喜爱,祁家妈妈更是把他当做心肝宝贝一样宠着,只有维莘时常因为他的淘气而愤愤,拿出当姐姐的架子来管制他。
殷适见到那个新来的小孩,顿时非常兴奋,跑过去看他,只看了一眼,使呆住了。
维莘看他傻呆呆的模样,撇了撇嘴道:“阿适,你又发什么傻了!”f
殷适好不容易合上张得大大的嘴巴,凑过去扯了扯维莘的袖子,小声问道:“阿莘姐姐,他是男孩还是女孩?”
维莘在他头上敲了一记,道:“笨,连男女都分不清,像你一样,是男孩啦!”又瞪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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