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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风起青萍--作者_皎皎--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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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如何对付她? 
        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叶仲锷和公司的十来位核心领导,还有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正在会议室,为了公司内部改制和人事任免展开深入讨论。大家已经熬了一天,上面的压力和下面的压力同时降临,在灯火通明的会议室,人人面孔上强自平静,内心深处无不天人交战。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罕见的无人说话,各自回到办公室或者离开,叶仲锷回到办公室,没有坐下,双手支在桌上,垂头看着摊开的那份文件。 
        半晌后理事长走进他的办公室,用词谨慎的交待了一些事情,最后拍拍他:“今天开会有段时间你似乎不在状态,怎么回事?” 
        能做到理事长这个级别,到底是有些能耐的。别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现的事情他却发现了,不能不让人肃然。叶仲锷不瞒着这个亦师亦友的领导,说:“抱歉,的确有些分神,一些个人问题。” 

        理事长笑了笑:“感情的问题?我看,完全没必要这么劳力费神,你的当务之急是处理好手里的工作,毕竟男人,事业才是第一位的。” 
        “我会小心。”叶仲锷恢复常态,谨慎的回答。 
        说归说,可一不留神,大脑还是不受控制的想她和有关她的一切事情,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沦为一句空话。叶仲锷拿起电话拨给她,宿舍和手机无人接听,十分钟之后再打,照旧;他莫名的担心,这么晚了她不回寝室,在外面做什么?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子,长得又那么漂亮,遇到坏人了怎么办?他坐立不安,哪里还等得下去,明知道今天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把手里那一堆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可就是心急如焚,把文件往抽屉里一锁,匆匆离开了公司。 

        这个世界上,男女之情是无法算清,无法衡量。无论她怎么对他,他还是会想起她。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公司动荡,时刻都有雷霆之变,这么紧张的局势下,他还是不能把她的事情放下,那只能说明,很可能,这一辈子都会这样下去。 

        叶仲锷把车停在研究生宿舍区外,看到她房间的灯是开着的,终于放下一颗心。片刻后,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脆生生的:喂。 
        他说:是我。你下楼一趟。 
        几秒钟后,他看到她的身影在四楼的窗边出现,单薄的一个影子。她仿佛想了很久,才回答,宿舍关门了,我没办法下来。 
        叶仲锷竭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冷的说,我也在这个学校读过四年大学,我会不知道宿舍十一点半关门?现在不过十一点。 
        她又是停顿,声音里带着深深的茫然无措:我们不要见面了吧。 
        不要见面? 
        叶仲锷气的发抖,手机都要被他捏碎。他吼起来,你非要跟我倔强?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你下来。 
        恶狠狠的挂上电话,他下了车,朝女生宿舍走过去。几步之后脚步忽然慢下来, 
        宿舍楼门还有一个男生,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凝视大门;片刻后一个女孩子从楼里出来,两人紧紧拥抱,顾不得他人的目光。这种浪漫的情节,叶仲锷读书的时候也见得不少,都看的麻木了,此时这幕在他眼底就不是个滋味。若干年前的他还有可能这么做,现在大概不会了,不知道多少年没送过女孩子玫瑰花了。 

        这一迟疑,电话又响起来,公司出了紧急情况,要他回去处理。他抬头看了看四楼,想,今天先放过你,你总不可能躲到明天去。 
        结果她就真的躲开了,完全联系不上的那种失踪。毕竟手机在她手里,她可以选择不接电话。叶仲锷越想越恼怒,她居然就这么跑了?什么事情都没解决的情况下,居然跑掉了?打电话给罗罗,罗罗很详细的告诉他,她去了凤凰镇旅游,一个星期后才回来,下午五点的火车。 

        那个星期公司连续发现好几起动荡,他应接不暇,最后事情暂告一段落,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他也得到几天的假期。 
        叶仲锷已经把他们的事情想清楚了,非常冷静。他们总归是要面对面谈一谈。 
        在出站口,叶仲锷很清楚的看到她跟一个同龄的男孩子结伴而行,两个人说说笑笑,看上去心情都不错。叶仲锷心里有数,钟之璐从来就不缺少艳遇,他目光不移的看着她。她穿着体恤短裤,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旅行袋,看上去绝对不轻,可并没有让那个两手空空的男生帮忙拿着,最后两人从检票口出来,朝不同的方向离开。 

        他思考了一下,朝她走过去,直到来到她面前,一言不发。 
        要分手,就绝不要见面,这是一个真理。因为没人预料其后发生的事情。 
        理论上讲,她看到他时会有什么反应她都料到了。她可能会震惊,可能会生气,可能会对他视而不见,这些都他的想像范围之内,他也好了应对之策。 
        但他没想到的是,她会震惊成那个样子,手里的包掉到地上都不自知;随后她跨进一步,手臂环上他的腰,额角埋在他的颈窝,动作生涩,但身体语言无不流露绝对的全心全意。她向来注意影响,如今却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主动,让他觉得,这一个星期的苦等,是那样值得。 

        刚刚下了一场大雨,阳光明净,水洗之后的空气凉爽;她就像这时的空气一样,新鲜干净,身体里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让人迷恋。 
        叶仲锷用了更大的回抱住她,手臂停留在她的背和书包之间,准确无疑的把她朝自己怀里送了送,直到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随后听到她在低声说:仲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要跟你分手,我永远都不会再跟你说“分手”两个字,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吻她的额角,轻轻说,傻瓜。 

        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凤凰镇就像画在纸上的水墨画。不像别的地方被过度开发之后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凤凰镇还是古朴而且韵味流长,偶尔前来旅游的游客似乎都是安静的,静静的行走参观,不多说什么话。 

        之璐在此地住了几天,拿着相机和素描本跑遍了小镇。作为新闻系的学生,她的摄影技术非常不错,但很多时候却更愿意用笔画下来。例如空无一人的老街,例如沉默不语的房屋,凝重深刻的石刻。线条游走于笔端,是另一种无法想象的成就感。 

        清晨有雾,她用铅笔在素描本上仔细的勾勾划划,有人叫住了她:“画的不错。” 
        之璐抬头一看,是个年长清癯的老者,双目炯炯有神。他也在桥墩上坐下,拿过她的素描本看了看,问她:“你是美术系的学生?来写生?” 
        “不是的,我就是瞎画画,觉得比照下来要有意思,”之璐摇了摇头,“您呢?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个人来玩?” 
        老人笑笑,鬓角斑白的头发晃了晃:“跟我妻子一起来的。她的家乡就是这里。” 
        在这样的小镇,在一个人的旅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认识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例如之璐现在的感受,跟一个睿智的老者坐在桥墩上讨论画画的技巧,河水从脚下流过,风带起她几缕头发。闲聊中,她知道老人曾经是附近一所中学的美术老师。 

        “没有人陪你?”老人把素描本还给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不安全的。” 
        之璐说:“我一个人那么多地方都去了,也不觉得很不安全,毕竟这个世界上,坏人是少数的。” 
        “爸妈放心?男朋友放心?” 
        之璐想了想,如实回答:“父母是放心的,男朋友……他不知道我出来了。” 
        “不知道?”老人笑起来,“那他可要担心了。” 
        他肯定是要担心的,之璐咬唇不语,铅笔无意识的在本子上划来划去。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迟到了半小时,他坐立不安。 
        “闹矛盾就是这样吧,”老者感喟,看向远方的流水,“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她经常吵闹,最后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之璐听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一对下乡的知青之间的青涩恋爱,最后返城的大潮来到,两个人谁也不肯去对方的家乡,时代环境也不允许,两人争执了一顿,宣告分手。那个晚上,山林起火。那片树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的知青都赶去奉命扑火。火势迅速蔓延,第二天,人们在树林里找到那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时,她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和火苗。 

        老人家看了眼天空,慢慢的说:“我知道,她跟我吵了架,很难过,所以最后义无反顾地冲进大火之中。她的烧伤得很严重,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睛都睁不开,最后医生在她的眼皮上隔了一条缝,才能勉强的看清东西,”老人家停了停,“小姑娘,不要吃惊。在那种时候,只希望她活着,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紧。” 

        之璐恻然:“她现在怎么样了?” 
        薄雾彻底散去,古镇的一切水墨画中浮现出现;之璐的目光落在巷子深处,然后彻底呆住。她视力很好,因此,清清楚楚的看到正从巷子里出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脸上丘壑纵横,有点像疤痕,也有些像皱纹。之璐最感到震惊的,是她的眼睛。她左眼睛闭着,右眼的眼皮中是窄窄的缝隙。也许因为她年纪大了,眉宇间有股安详坦然的神态,看起来并不可怕。 

        之璐愕然回头。坐在她身边的老者对她微微一笑,站起来离开小桥,搀扶住老太太,相携走远。 
         
        四五年后的那个晚上,之璐侧身躺在病床上,疼痛之中,迷迷糊糊的想到了这件小事,快被她彻底遗忘的这件事。 
        最开始,她一直不能理解那个老太太,如果是她自己遭受那种痛苦,宁可死掉也不愿意拖累家人,她怎么就能坚持着活下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现在也许明白了。 
        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责任,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别的更复杂的感情。不过这些完全不重要,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也无法分开。就像是戈壁沙漠中生长的胡杨与红柳,红柳纤细,胡杨高大,宛如一座座雕饰。它之所以能够长得如此高大,因为有红柳为它固定水分,失去任何一方,它们都不能存活。 

        她艰难的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病床边的沉睡的叶仲锷。如果说下午他曾经彻底死心,那么经过了这样的变故,他绝对不会再次放开她,她也不会再离开。疼痛让她再次闭上眼睛,她想,婚姻生活,总不会两个人都做胡杨,第一次的失败已经告诉她这个事实。说到底,总会有人妥协,总会有人放弃,这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否则,时间如何过去。 

         
        '完' 


 '3楼'  作者:116。19。227。* 发表时间: 2008/06/12 16:18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是好文!个人认为比成名热门作品还要好
 '4楼'  作者:123。112。239。* 发表时间: 2008/06/24 05:48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好文啊,熬夜看完了。
 '5楼'  作者:59。39。165。* 发表时间: 2008/06/24 16:40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不错的小说!
 '6楼'  作者:dxs586 发表时间: 2008/06/24 18:27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很好看的文章;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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