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女性演说精粹-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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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变成为集体服务的劳动了。我们还晓得:在旧社会生儿育女是为了自己一家的传宗接代,养老送终;我们现在教养儿女就不单是为了这个了,还为我们的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呢!因为社会制度变了,家务劳动的性质和意义也就跟着变了。家务劳动在新旧社会中的这种变化、这种区别,不是很明显的吗?
有人说,家务劳动没有钱挣,所以家务劳动没有意义,没有价值,而且
不如社会劳动光荣。这种看法对不对呢?这只是从表面上看问题,没有从实质上看问题。我们想一想:假如职工家属不给职工做饭、洗衣服,不再带孩子,这些事情都去雇人做,或者是买来吃,买来穿,不花钱能白白地得来吗?
反过来说,职工家属不在自己家里做家务活,到别人家去当保姆、大师傅,她是挣了工资回来;可是家里得雇人做家务,你也得给人工资。这样,你离开自己的家去给她做家务劳动,她又离开自己的家去给你做家务劳动,看起来,都挣了工资,可是这又有什么好处呢?难道这样就算妇女解放吗?事实上谁也不会这样做。托儿所、食堂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服务的,在家里做饭带孩子,不也同样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服务吗?同样的饭,同样的衣服,都是给职工吃的、穿的,为什么在食堂、商店里做饭做衣服同在家庭里做饭做衣服要有光荣不光荣的分别呢?同样是抚育工人阶级的后代,为什么在托儿所带孩子同在家庭里带孩子要有光荣不光荣的分别呢?这没有道理。我们这回在北京开了会回家,一定要在全国各地职工家属中,还一定要在全国职工中,在社会上,广泛地宣传这个道理:一切对社会主义事业有益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重要的。大家不论在什么岗位,在厂矿企业生产劳动的岗位上也好,在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岗位上也好,在家庭中的家务劳动的岗位上也好,努力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劳动,都是光荣的。只有那些有劳动力而不愿劳动只图享受的人才是吃闲饭的,才是不光荣的。
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事业的增加,家务劳动是可以逐渐地减少和减轻的。那时,妇女可以有更多的人、更多的时间参加社会工作。可是,这必须在国家工业化的高度水平上才有可能,因此还要有相当长的时间,决不是短时期内能办得到的。这样说,是不是我们现在不提倡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了呢?当然不是的。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是关怀和支持妇女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比如解放七年来,我国女职工就增加到300多万人,在许多解放以前从来没有或很少有妇女参加劳动的生产单位中,解放后也有妇女们参加了,她们和男职工们同样地劳动,而且劳动得很好;今后还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在各方面逐步地增加女职工的人数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就是国家经济文化高度发展之后,总还是要有人留在家庭里做家务劳动的。只要有家庭,就多少总有些家务劳动,问题是家庭的组成人员不论男的或女的,除了参加社会工作以外,都要尽可能地从事家务劳动。
我们说,职工家属们的家务劳动是光荣的,重要的,并不是就不要职工家属们参加社会劳动了。职工家属们不但有搞好自己的家务劳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责任,同时也有在可能条件下,积极地参加社会劳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责任。
什么叫做社会劳动呢?说得宽一些,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都是社会劳动;所以家务劳动,也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说得窄一些,所谓社会劳动,就是在家庭以外的集体生产事业或者福利事业中的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脱离家庭,和职工们一样地参加厂矿企业中的生产劳动,叫做参加社会劳动;不脱离家庭,而是家属们在家务劳动之余,组织起来,团结互助,搞副业生产,办幼儿园、办托儿站,以致于办小学等等,也叫做社会劳动。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可能要我们和职工们一样地去参加厂矿企业中的生产劳动,可是非常需要我们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来积极地参加我们家属自己组织起来的社会劳动。我们想一想,像这样的社会劳动,不是非常重要,非常光荣,非常需要我们去参加吗!事实正是如此,职工家属
的功劳,不仅是搞家务劳动,支援了建设,她们还参加了很多社会劳动,为国家为社会办了很多好事。举办了很多群众性的托儿站、幼儿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执行政府节约粮、布的号召,做了很多团结互助的工作。
在街道上,她们要负担义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在工矿区,她们配合厂矿任务,支援职工生产;在偏僻的矿山、林区,她们养猪种菜,解决副食品的供应问题;在遥远的边疆、在丛丛密密的原始森林旁边,在少有人烟的戈壁滩上。她们忠实尽责地担负了护林防火,防奸养路的义务工作。很多家属积极分子不辞劳苦,不图报酬,不怕困难,大公无私,热心为群众服务。这许许多多的事,都说明了职工家属的一切劳动是有重大意义的,她们同一切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一样有平等的地位。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说一说在座的十几位男同志,你们是有着正确的思想、优良的品质的人。当别人在说:“男作女工,到老不中”的时候,你们勇敢地打破封建思想,根据家庭的情况,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工作,帮助和鼓舞了女职工的生产劳动;还在街道上担负了义务工作,为国家出了力量。
你们做得很好,不仅女职工应该感谢你们,大家也应该尊敬你们。那些到现在还在轻视妇女,以不平等的态度对待自己妻子的人,在你们面前,应该感到惭愧。他们应当向你们学习,改变自己对待妇女的态度。
节选自《妇女运动的先驱蔡畅》
章蕴一九○五——
中国妇女活动家。湖南长沙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武汉、南京等地从事地下工作。抗战期间,先后任东南局妇委书记。苏南区党委民运部长兼妇女部长,苏中区党委组织部长兼妇委书记。解放战争期间,任华中分局、华东局妇女部长,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三野妇女干部学校校长。建国后,历任华东局妇委书记,华东妇联主任兼上海市妇联主任,中共中央妇妻第三书记,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全国妇联秘书长、副主席,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中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协常委。
本篇是在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的节选,详细地回顾了中国各民族各阶层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着重指出,只有共产党,才是妇女的解放者;只有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是妇女解放的唯一道路。讲话以翔实的数据和大量事实,对中国妇女地位发生的变化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以事实说明问题,极具说服力。
中国妇女地位的巨大变化1957年9月9日
从1953年4月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现在,已经有四年多了,这是一个极其伟大的历史时期。在这期间,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通过和平方法,基本上完成了对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第一个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即将完成并超额完成,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手工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科学、艺术等各方面,都获得了伟大的成就,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在这样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和大建设中,我国各民族各阶层妇女群众,发扬了高度的爱国热情,用辛勤劳动的双手,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贡献。成为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缺少的重大力量,再一次证明了毛泽东主席指出的:妇女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而在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之后。我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已经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永远结束了几千年被压迫被奴役的惨痛历史,获得了妇女解放。
四年多以来,特别是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各民族各阶层妇女的地位起了巨大变化。农民妇女是妇女中的最大多数,由于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广大农村妇女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比土地改革更加深刻的变化。在1956年,约有1亿2千余万农户的妇女,同男农民一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从事农业、牧业、副业生产,妇女们的劳动热情,空前高涨,劳动范围大大扩展、她们所得的劳动工分,一般地达到全社劳动工分总数的25%左右。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发展和经营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正在逐步实现。而她们在家务劳动和家庭副业生产方面,又作出了难以估计的巨大贡献。由于农村妇女的这种种努力,对于增加农、副业的生产,增加农民家庭的收入,支援祖国的工业建设,起了
巨大的作用;同时显示了妇女的才能和智慧。因此,妇女在社会上和家庭里的经济地位大大提高了。妇女在家庭里一般地都能和男人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家庭经济管理。妇女在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参加了领导工作,现在全国75万6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70—80%的社有女社长或女副社长,约计有50余万人,妇女担任社务委员及生产队长的,为数更多。
广大的手工业妇女,积极参加了手工业合作化运动,1956年底已有150余万女手工业者组织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中,约占男女社(组)员总数的30%左右。她们大都能克服困难,艰苦劳动,学习技术,努力增产,显示了自己在生产中的作用;因而她们在家庭中和社会上的经济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女职工的队伍扩大了,1952年全国女职工约有150余万人,1956年底已达300余万人,比1952年增加了一倍。在社会主义工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中,到处都有妇女们在那里辛勤劳动。她们同男职工在一起,取得了卓越成就,表现了工人阶级的集体英雄主义和创造历史的才能。仅1956年年底,全国各工矿企业中,就有11万余女职工被评选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们的工资正在逐步提高,男女同工伺酬的原则已经实现,女职工的工资和男职工一样得到了提高;生老病死,有劳保福利的保障;女工的特有困难,得到了必要的照顾。
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职工家属,对于我国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发展,作出了光荣的贡献。她们勤俭持家,执行“五好”(勤俭持家好,团结互助好,教养子女好,清洁卫生好,努力学习好),努力支援职工的生产劳动,因此在职工们的萧动成果中,是包含着她们的功绩的。她们发挥互助互济精神,组织了劳动的、经济的互助,克服自身的困难。她们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公众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尊敬。
在资产阶级妇女中,大多数人是可能并正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她们正从学习中、从参加社会实践中努力改造思想。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时,女工商业者得到了安排,成为企业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商业者家属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也得到了提高。
我国各族妇女积极地参加了国家事务的管理。全国极大多数妇女参加了五大运动和三大改造,参加了制订宪法的全民讨论,参加了1953年和1956年两届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运动。有愈来愈多的妇女积极分子,被人民选拔到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岗位上,这更加明显地标志着我国妇女已经从社会的奴隶变为社会的主人了。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占了一定的比重。 1953 年全国举行第一次基层选举时,当选为基层人民代表的妇女占代表总数的17%;1956年全国第二次举行基层选举时,当选的女代表比例增加到20。3%,即共达100多万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有女代表148人,占代表总数的12%;其中有少数民族妇女代表19人。占少数民族代表总数的l1%。各族妇女代表都和男代表一起视察工作,讨论和决定全国的和各级地方的大政方针,并且对政府工作随时可以提出建议和批评。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妇女被选拔参加领导工作的,也在不断增加。现在,有不少妇女在国务院担任正副部长,司、局长;在省人民委员会担任副省长,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