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3-王蒙自传 :半生多事-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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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又使我开始冷淡直到厌倦太普通太实际太缺少创造的浪漫与风险的日常生活。在文学与生活的比赛中,我常常让文学得冠军——而这是一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幼稚与浮浅。年轻的王蒙这样一个心眼儿于艺术,又摆脱不了二十郎当岁的幼稚与浮浅,难免不毁了他自己。
几十年后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他以法国画家高更为模特儿,写一个居法的英国人,一个有良好职业与稳定收入的证券经纪人,在壮年时突然迷上了艺术。他的妻子大悲大怒,大意是,他的妻子认定,如果是有了外遇,她的对手是另一个女人,她完全有可能战胜一个同类。然而,一旦耽于艺术,她的对手是一种理想,一种追求,一种疯狂,十匹马拉不动他回头,他已经无可救药。他的妻子并且委托她的私人侦探,对外发布消息说丈夫是带着一个女人跑掉的,因为这会比为了艺术而出走正常与正当得多,她的面子会好看得多。
《王蒙自传》 第二部分十四、苦难与升华
写作唤醒了所有的美梦。写作激活了所有的情感。写作调动了所有的记忆。写作生发了所有的趣味。同样写作使自己显得力不从心,千疮百孔,无一是处。如果你要写作,那么不论你曾经自以为或被认为多么丰富,仍然会显得贫乏,不论你自以为或曾经被认为多么聪明,仍然是太拙笨,不论你自以为或者被认为是多么富有想像力和创造力,你仍然是太平庸,太容易走在别人的已有的辙印里,而不论你怎么样自认为或者被认定是天生的福将,你仍然发现前景是十分地没有把握,甚至是带几分凶险。
我知道我并非不能够成功。但是通向成功的路途险恶坎坷。我知道我与众不同,但是不同之处尚未得到权威的认可。我知道写作会使我大露头角,但是我知道我为此要付出不知什么样的代价。我知道从此我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阴晴圆缺,伟大渺小,风雨雷电,鸡毛蒜皮都有了色彩,有了意义,从此生命的一切都不会糟贱,从此生命的强音奏响了,生命的琴弦震动着王蒙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从此王蒙做了唯有王蒙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挽留了伟大的时代,我挽留了美好的青春,我挽留了独一无二的新中国第一代青年人的激越,我挽留了生命的火焰与花饰。但是我为此要放弃,放弃,放弃许多我的最爱的许多实实在在的生活与快乐。而正是我的最爱,我的实实在在的生活与快乐促使我拿起笔来,正是拿起笔来以后我只能面壁凝思,秃笔挥舞,神经兮兮,呆气十足,疏离我所最钟爱的生活、实际工作与群体。甚至于,写作会使我疏离领导,不论多么开明多么惜才,没有哪个干部科长处长局长书记会欢迎自己的部属一个又一个沉溺于文学写作。一个我所敬爱、许多国人所敬爱的领导人,曾经在私下场合说过:那么多青年都爱文学创作,中国会亡国的!我完全理解他的话,我并非不同意他的话。
周末晚上,与我们同址办公的区工会组织了露天舞会,《步步高》与《大学生圆舞曲》(苏联歌曲)的调子迷人,人们在跳,在体味新生活的开放与快乐,然而我不能去,我必须利用这个机会写。
一次我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的集会,过去我会选择参加,把自己这一滴水珠投入到人民的青年的汪洋大海之中,这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骄傲。但是我无法把写作的想法过分地与群体分享,我必须悄悄地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从事我的有点像冒险家的尝试。
我已经是团区委副书记,我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我在办公桌上摆着各式卷宗,中央、团中央、华北局与市委团市委区委的文件,各基层团总支部(那时成立团委的基层还很少)的汇报、总结、计划与请示,各种报批表格。我的桌子上摆满了那时候常用的办公纸头:一种劣质价廉的片艳纸,以及复写纸、薄而软的美浓纸,以及钉书机、钉书钉、曲别针、胶水和纸夹。我拿起片艳纸写我的伟大的小说,门一响我就用其他卷宗把小说草稿纸盖上。我觉得我的神色有点不自然,说话有点魂不守舍,希望结束谈话,越快越好,我有点不合群,起码与过去不太一样,我无法判断旁人的反映。
只是在动笔以后才知道写一部书有多么伟大、艰难、捉襟见肘、黔驴技穷、殚精竭虑、左右为难、进退失据。你要考虑人物,你要考虑人物间的关系。你要考虑事件。你要考虑天气、场景、背景、道具、声响、树木、花草、虫鱼,日光和月光,朝霞和夕照,一年四季,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是非功过……你是在创造一个世界,你成了你的世界的上帝。
(后来到了1958年,是敬爱的吴伯萧老师写了一篇文章,不点名地批判了“作家上帝”论,因为我的交代材料里坦白了这个思想。)
而你只有1米68的身高,50多公斤的体重,营养不良发育不良的身躯,19岁的年龄,18级的待遇,高中一年级肄业的学历,300字报道、800字短文的发表积累……事业总是那么伟大,文学总是那么崇高,革命总是那么无私,感情总是那么火热,而从事这一切的你总是那么涉渺小乃至于卑微!
而且你东想西想,一分钟一个主意,你徘徊犹豫,时刻站在十字路口。任何一段都有几十种上百种可能的选择,每一句话都有几十种上百种说法,每一个标点符号你也可以想上一次两次八次十八次。文学的自由使你变成了自由落体,落到了太空之中,什么都可能,什么都可以选择,什么都有可能成功,什么也都有可能不灵……这是多么恐怖,多么伤神撕肺!
你没有经验。你从来不读指导写作的书。你很少读文学月刊与新出的书。比你小两岁的刘绍棠已经名声大噪,紧随其后的丛维熙已经崭露头角。你佩服感动得五体投地的邵燕祥已经巍然矗立。“在满天的繁星中我寻找着你,我凝视着你,你知道吗?”,“一只歌吹得小河涨水,一只歌吹得彩虹出现”,燕祥的《地球对着火星说》与《芦笛》已经写入了我的心,写出了我的梦,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的最最要命的失眠症又光顾了,我经历的是光明的进击,但也是一场真正的精神危机,我为写作的可能的成功前景而躁狂,为写作可能的以彻底失败而告终而焦虑,为每阵风雨,每个声响,每个色彩,每个细节的触动而过敏,为每个失误,每个别扭,每个不胜其难其苦的畏难心理而悲伤。所有我曾经多次分析过批判过的“思想意识”毛病:患得患失,个人英雄主义,梦想一鸣惊人,不踏实,不甘心当螺丝钉,名利思想,自以为是,孤芳自赏,孤家寡人,脱离群众……都向我扑上来了,我变得脆弱了,病态了。
我写作的举动至少有点别别扭扭,有点影响我的和领导和群众的关系,影响我的“进步”。1954或1955年,一批我这个级别的干部都提了一级,然而,没有我的事。当然。
毕竟我在写,白纸上写下了黑字,写下了记忆和心绪,思想和梦幻,写下了诗意和柔情,编织着过往的和可能的一个个最珍贵的日子,岁月留痕,友谊长在,时代交响,一份自己的与伟大祖国伟大时代的见证将有可能完成和保持下来,年龄并没有徒增,干饭并没有白噇,头脑并没有白长,聪明并没有浪费,劳动能够开花也能够结果。
我的写作初稿越来越接近完成,我渐渐透露出了风声,我给几个要好的中学团委书记朗读我的初稿,我受到了一些赞扬,但也有人向上反映我的某些神经质的表现,我受到了团市委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的一点批评。
但我越来越破釜沉舟。我甚至想,如果我的小说成功,也许我能够被选派参加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操办的世界青年联欢节,去一趟,经过一趟苏联,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一九五三年斯大林去世了,我写过一首诗叫做《斯大林还会回来》。我常常流着泪唱“阳光普照美丽的祖国原野,原野成为光明的地方,我们编了一首美丽的歌曲,来把挚友和领袖歌唱……”这词也是苏尔科夫写的,他担任苏联作协的第一书记,法捷耶夫是主席。
我开始读一些谈写作的文章了,我记住了萧殷讲的“从生活出发”。我看到曾经担任夏伯阳的政委的富尔曼诺夫在写作日记里说什么成名的想法使他疯狂,我也深有同感,同时感到写作需要非常坚强的神经,它的风险和机会都是太超常了。
是福还是祸?我似乎已经走上了写作的不归之路。在契诃夫剧本《海鸥》里老作家特里果林谈到写作,说是每个具体的东西都是写作的源泉,比如一个玻璃瓶子……这个说法如同天启,如同曙光一闪。而另一个背兴的青年作家特里波列夫,追求女演员败给了老特里果林(后来曹禺甚至对我说他的印象特里果林是一个老流氓),写作也永远赶不上那个老家伙,他使我同情,乃至同病相怜,虽然我并未有情场文坛双失意的痛苦。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青年近卫军》,画出它的结构图。我想弄清那么多人物,作者是怎么样结构他的宏篇钜制的。在一个星期天有一次我去南池子中苏友协去听新唱片的音乐会,好像是肖斯塔科维奇的一部新的交响乐。我突然发现:这就是结构,这就是组织长篇小说的法门。第一主题,小提琴和双簧管,第二主题,大提琴和大号,变奏,和声,不谐和音,突如其来的天外绝响,打击乐开始发疯,欢快的小鼓,独奏,游离和回归,衔接和中断,遥相呼应和渐行渐远,淡出,重振雄风,威严与震颤……我知道怎么写长篇小说了,乌拉!
《王蒙自传》 第三部分十五、青年作家(1)
我是在开始写作以后才阅读《人民文学》《文艺报》并且开始关注我们的所谓文坛风云的。此前,我的印象是大多数时文不好看,一个毛头小伙子,一拿起笔来就有一种全盖帽儿的雄心或者野心,这虽然幼稚,却不足为奇:如果我认为我写的是现有文坛的成果的延伸,也许我最好是不写,继续积极地当我的团干部,前途可能要更无量得多。
一九五四年文艺报上开始批判“一本书主义”,我完全读不明白,作家的任务除了一本
书又一本书以外,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更重要更神圣不成?一本书主义不好,两本书、三本书还是零本书、没有书就更好吗?
在对于丁玲的种种批评之中,没有比批“一本书主义”更荒唐,更不得人心的了。我这个当时的局外人认为。
出现了对于路翎的《洼地上的战役》的批评,批得崇高辉煌。我记得是宋之的同志写了这样的高屋建瓴的文字。而我最初读这篇小说时,感觉写得委婉深情,是那些年我读过的本国小说中比较动人的一篇,高于许多其他篇的一篇。例如报纸上登过一位著名老作家的作品,描写一个农村青年去结婚,一路上急人所急,难人所难,又是救病人,又是堵口子,又是排解交通事故……把新娘和亲友急坏了,最后在迟到多时、衣无完布的情况下举行了婚礼。这样的小说意思虽好,实在难于恭维。这个作品,倒是报上加了编者按大力提倡的。
而1955年开始的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更使我一头雾水。毛主席的按语是写得真棒,针针见血,字字轰鸣,不但振聋发聩,而且天翻地覆——也就头晕目眩了。这个事件引发了各机关的肃反运动,我们一个小单位,把炊事员揪出来了,他说了一点关于宋庆龄的话。有几天不让他做饭而是让他扫地。河北高中一位老相识,也是地下外围组织的成员,更是被揪斗了个不亦乐乎。我暗暗吃惊,觉得可忧可怖。我觉得做得有点过头了,但总归是英明伟大之举。我要从中好好学习提高。
而1954年我发表的《小豆儿》是非常革命的,是肃反题材(发表后我才明白我是沾了肃反题材的光)。在写完《青春万岁》初稿后,我开始写一点短东西。写完不贴邮票就把稿子寄到《人民文学》杂志。那时候规定,稿件邮递是免收邮费的。稿子上我在结尾处有大段抒情,安东诺夫的路子。我自以为小说的重点不在检举坏人,而在于突出新中国的青少年,面临着怎样的光明与黑暗的对比与急剧转变。我听说过一个因小儿麻痹症后遗而跛了腿的小孩的故事,她常常挨母亲的打,但是解放以后同样挨打时候她哭叫道:“毛主席不许打人!”这位残疾女孩信赖着呼唤着共产党,毛主席!她的故事令我涕泪横流。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