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展望-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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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忘记了自己的什么呢?他们忘记了自己头脑里装的东西。他们不曾自反到,无论他们评论哪本书的好坏,都是从他们在读那本书以前自己既得的知识之深浅、感情偏向、价值观念、实际的需要,甚至于时髦或风尚出发的。而这些条件各个人或各个群体在各个时代都是多少有所不同的。因此,他们阅读同一本书以后,所作判断很可能各不相同。在阅读同一本书时构成不同判断的上列诸条件之总和,我叫做阅读基线(readingbaseline)。依照这一定义我们知道阅读基线是相对的。这也就是说,当而且只当我们阅读时,我们提出阅读基线,才有意义可言。如果一个人像原始澳洲人那样不读书,那末便不发生阅读基线之须否提出的问题。同样,如果地球上有而且只有一个文化,那末根本就不发生文化接触的问题。
如果不发生文化接触的问题,那末也就无所谓文化基线的问题。然而,可巧得很,这个地球上不只有一个文化而是有许多文化。这个地球上不只是有许多文化而且在这些文化之间常有接触。既然在这些文化之间常有接触,于是就发生文化基线的问题。任何一个文化与另外任何一个文化接触时,它不可能站在文化基线的零点上。无论怎样,它不可能不站在它与该另一文化接触以前自己既有的文化累积上。这一既有的文化累积,也就是它与该另一文化接触时的文化基线。这一文化基线,基本地决定着它对该另一文化和它接触时所产生的反应结果。自中英战争一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重大冲击,中国文化也不断作着反应。我们现在要观察,中国文化所做的这些反应,是从什么基础上出发的。我们在从事这件工作时,也就是在寻求近代中国文化的基线。
一家
“家”的雏形之出现可能跟旧石器时期同样早。家是文化的一个常数。但是,不同的文化里家的建构规律和展示的伦范各不相同。在中国文化里家的形成也早。唐朝末年巨室式微。宋代儒家再度发现家庭之社会的和道德的功用。他们重新建立家庭,藉以安人心,正风俗,而维持社会稳定。北宋时张载认为要定人心必须聚集族人,并且振起善俗,同时使民不忘本。要达到这些目的,必须立家谱,确定家庭组织,和恢复古代宗子制度。如果家族而无家谱,民不知身由何来,而且不能长保聚居,如果血亲间的伦序不确立,那末亲子的情分也就难以保持。到了南宋,朱熹藉引程颐的话来阐明家的“理”:
《中国文化的展望》 第四章 近代中国文化的基线 一 家(3)
伊川曰: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古今莫难于齐家。而家之所以齐者,分与情耳。分之不严,则尊卑长幼,不能各安其所,而家道紊矣。情之不亲,则爱敬绸缪,不能相通无间,而家道乖矣。故必正伦理,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有秩然不敢干之名分,然后大小相畏,上下相维,而家道以正,家运以兴。又必笃恩义,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有肫然不可解之至情,然后天合者不拂,人合者无违,而家道以和,家声亦振。家人之道,孰有逾于此乎?'1'
这是订立“家人之道”的恒常伦序。又说:
伊川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收世族,立宗子法。○谱者,氏族之册籍也。系者,宗派之联属也。宗子之法,有大有小。古者诸侯之嫡子嫡生,继世为君。其余庶子,不得祢其先君。因各自立为本派之始祖,其子孙百世皆宗之,所谓大宗也。族人虽五世外,皆为之齐衰三月。大宗之庶子,又别为小宗,而小宗有四。其继高祖之嫡长子,则与三从兄弟为宗。继曾祖之嫡长子,则与再从兄弟为宗。继祖之嫡长子,则与同堂兄弟为宗。继祢之嫡长子,则与亲兄弟为宗。盖一身凡事四宗,与大宗为五也。言在上者欲统摄天下人心,收拾宗族亲爱之情,以厚风俗之化,使人不遗忘根本所由来,须是修明谱牒,以辨其支派之系属,收世代族氏之人,而立宗子之法。庶几人人知尊祖敬宗,各有所统,而情意不至于涣散已。
又进一步阐明“宗子之法”的重要性:
伊川曰:宗子法坏,则人不自知来处,以至流转四方。往往亲未绝,不相识。今且试以一二巨公之家行之。其术要得拘守得,须是且如唐时立庙院,仍不得分割了祖业,使一人主之。○宗子之法,所以使人知木本水源之思者也。此法既坏,则人心离散,不自知其宗派所由来之处。以至轻去其乡,流转四方而不惜。往往有亲爱之谊未绝,遂尔不相识若路人者,深可慨也。今欲使天下尽行其法,亦难卒行。且试以一二公卿士夫家行之,亦谓以风示天下。但其术要得拘谨坚守得定方可,须是且如唐时故事,世族立宗庙院宇,以为栖神承祭之所,子孙仍不得分割祖宗所遗之业,于族中择一能干之人主管其事。夫有庙院,则人心有归属而不散。不分祖业,则众志知所保守而不迁。宗法之善,凡以此也。
又认为族人须常相亲会:
伊川曰:凡人家法,须月为一会以合族。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取也。每有族人远来,亦一为之。吉凶嫁娶之类,或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意尝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尔。○凡宗族之人,须时常相见,则志意亲熟。故人家之法,每月须立为一会之规。此乃所以合族众使之敦睦也。古人中相传有花树韦家宗族聚会之法甚善,可取而行之也。其法每有族人自远方来者,亦为之合族人而一会,使之交相熟识;或有吉凶事及嫁娶之类,族人更须相与问遗为礼。使亲亲之情,时常成贯通。盖从来骨肉之亲,所以日渐疏薄者,只为久远不相见。遂至笃挚之情,彼此不相接,不再传而与行道之人无异尔。
这里所规划的是家族之人维系并贯通情谊的方式。除此以外,对于祭祖也极重视:
《中国文化的展望》 第四章 近代中国文化的基线 一 家(4)
伊川曰:“冠、婚、丧、祭,礼之大者,今人都不理会。豺獭皆知报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甚不可也。某尝修《六礼大略》。家必有庙,庙必有主。”本注云:庶人立影堂。又云:今人以影祭,或一髭发不相似,则所祭已是别人,大不便。○伊川言冠、婚、丧、祭四者,乃礼之大关系者,今人都不料理体会,使其名义各有所当。夫豺獭皆知祭以报其本,今士大夫号称礼义之家,偏多忽略。丰于奉养其身,而薄于享其先世之祖宗,忘背根本,莫此为甚,大不可也。故尝修六礼之书。其制凡人家必立庙,以为奉先之所。庙必有主,以为栖神之位。而祭礼可自此行矣。月朔必荐新。本注云:荐后方食。○月朔,每月之朕也。子孙之于祖宗,月必勿敢忘焉。因思每月各有物之新出者,供而荐之。而未荐则为子孙者,不敢先食。所以示尊敬也。时祭用仲月。本注云:止于高祖。旁亲无后者,祭之别位。○时祭者,四时之祭也。天道三月而一变。时既易而念其祖,亦人情也。故四时必祭。而祭必用仲月者,盖以其时之中也。冬至祭始祖。本注云:冬至,阳之始也。始祖,厥初生民之始祖也。无主,于庙中正位设一位,合考妣享之。○冬至阳气始生之时,始祖子孙所从生之始。祭此以时者,取报本返始之义也。立春祭先祖。本注云:立春生物之始也。先祖,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亦无主。设两位分享考妣。○立春者,天地生物之气方长。凡祭始祖以下诸先祖必于此时者,取其生生不已之意也。季秋祭祢。本注云:季秋成物之时也。○季秋者,天地成遂万物之候。祢者,生成吾身之人,故祭祢者必取此时。盖以万宝告成之意。寓吾顾复鞠育之思也。忌日迁主祭于正寝。凡事死之礼,当厚于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数件,虽幼者可使渐知礼义。忌日,当死之日而子孙所忌讳者也。忌日必祭,祭则迁其所祭之主,安置于正寝而祭之。凡事死亡之礼义,当加厚于奉养生人之数,方为尽诚敬之道。凡人家能存此等重祀报本之数件,常行于岁时之间,则虽家中幼小无知者,亦可使习见其事,而知生人礼义之不可无也。
这是在伦教的面貌之下复祭祀之古,于是,“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甚不可”,“凡事死亡之礼仪,当加厚于奉养生人之数”。这也就是说,死人比活人重要。
“立宗子法”与治道的关系密切。这可尊“朝廷之势”,且也是“天理”:
伊川曰:今无宗子,故朝廷无世臣。若立宗子法,则人知尊祖重本。人既重本,则朝廷之势自尊。○宗子之法,有禄者世袭其禄,则有世臣。今无宗子,故朝廷无世禄之法而无世臣。若使宗子之法既立,则人知其所从来之祖而尊之。尊宗子者尊祖也。因祖所正出之本而重之。重宗子者重本也。既知重本,则人心定于一尊。推之何处,不有本之当重。宗子者一族之本;朝廷者又天下之本也。此意不言而喻,而朝廷之势自尊矣。古者子弟从父兄。今父兄从子弟,由不知其本也。且如汉高祖欲下沛时,只是以帛书与沛父老,其父兄便能率子弟从之。又如相如使蜀,亦移书责父老,然后子弟皆听其命而从之。只有一个尊卑上下之分,然后顺从而不乱也。若无法以联属之,安可?古之时宗法郑重,故人知尊尊亲亲。而子弟卑幼,一惟父兄之尊长是从。今则尊尊亲亲之意蔑如。父兄之衰迈,反从子弟之壮盛而不能违。如此者由于宗法已坏,人不知重本故也。且如汉高祖时,去古犹未远。当其欲下沛郡时,只是以帛为书,与沛中诸父老,劝谕输诚。其父兄便足以服其众,而率其子弟顺而从之。又如司马相如使蜀时,亦必移书责备蜀中之父老,然后子弟皆降心听命而归化。由此观之,只有一个尊卑上下之分,然后人人有和顺亲长之心,乃易于顺从而不乱也。若无法度以联属其情意,安可以化民而成俗乎?此宗法所以不可不立也。且立宗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必有从根直上一干,亦必有旁枝。又如水虽远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处,自然之势也。此见宗子之法,乃出于自然而非强立也。盖宗子之法,不惟关系甚大,不可不立,且立之亦是本天之理,原有不可易者。譬如木之生长,必有从根底直上一干,亦必有从旁分出之枝。其直上者本也,其分枝则附于本者也。又如水之流行,必有正出之源头,亦必有分析为别流之派。其正出者一源相承也;其别流则同其源者也。此其分由于一而统于正,皆自然之势,而非故有所区别于其间也,然而又有旁枝达而为干者。故曰:古者天子建国,诸侯夺宗云。正本偏枝,不容混视,是固然矣。然而有旁出之枝,后来亦可直达而为干者。故曰,古者天子建立侯国,则天子为一宗。诸侯既主其国,则诸侯亦得别自为宗,无非以其有大功德故也。
《中国文化的展望》 第四章 近代中国文化的基线 一 家(5)
从上面的征引,我们可知家庭对中国社会文化的重要。在中国社会文化里,个人观念很不发达。我们传统地没有近代西方自由制度兴起以后的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7'。在传统中国社会里,未成年的“小孩子”的地位是不受重视的;已届成年而尚未结婚成家立业的“单身汉”,社会上总觉得他是轻飘飘的没有落根的人。个人而离开家族背景或门楣的高低来享受何种荣誉或权利,这是一件不易想象的事。家庭是个人的经济、安全、教育和游乐中心。自古来,家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单元,也是政治组织的基础。在所谓“专制时代”,中国就是以一个家族作中心统治着所有的家族。'8'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家族对于中国文化的建造和发展上居于什么样的地位。
显然得很,家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堡垒。中国文化之所以这样富于韧性和绵延力,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有这么多攻不尽的文化堡垒。稻叶君山说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是它的家族制度。这种制度支持力量的坚固,恐怕万里长城也比不上。当然,家族制度并非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不过,确为重要障壁之一。中国的传统家庭,尤其是传统的大家庭,可以说是一个“自足体系”,或一小宇宙。这个小宇宙能给其中一切分子的要求以高度的满足。一个分子生下来,从摇篮到棺材,至少在理论上,都由家庭供给。如果一个家庭经济不足,子弟在外面向别家借贷,那末被认为是极不体面的事。生产事业也是以家庭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