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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美人不请自来-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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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肩膀,肩膀借你了。”他说。
  想起她的眼泪,她的柔软,还有两人乍地拉近的距离、涌生的戚情,他整个人又不自然了起来,冰箱门开开关关,一直想不起来要做什么。
  “什么意思?”
  “就有个疯婆子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前面站岗,说了一堆话,然后下一秒就突然睡着了。”
  “昨晚……我自己来的?”经他提醒,她开始找回些模糊的记忆。
  “不然咧?我跑去你家把你偷抱来?”
  “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用偷抱,只要说一声,她会立刻飞奔过来。
  “知道就好。”谷正牧想改变他们之间的说话方式,但不知怎的就是改不过来,他不想让她再伤心难过,不希望她误会他对她冷漠,可是……需要点时间调整。
  “我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或是做什么奇怪的事?”
  “你的话……我大概没什么会觉得奇怪。”他终于记起要从冰箱里拿出冷泡茶。
  “喂——我本身很奇怪吗?”她给他一个白眼,老爱损她。
  “习惯就好。”他倒杯茶给她。
  她伸手要接,他却又把杯子收回去,害她扑了空。
  “怎么这样待客的?”
  “不速之客就不用太讲究。”他转个身,改倒白开水给她。
  刚醒来就喝冰的,不好。
  “你喝茶,我喝水?”她抗议。
  “给你喝你就喝。”他没有解释原因。
  “坏人。”她也只好喝了。好渴。
  “昨晚才说我是好人的。”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穿着睡衣,蓬松着一头乱发,红肿的眼,让他好心疼,可他就缺少了点冲动,没办法坦然地将心情告诉她。
  “那我一定是安眠药吃太多了,昏头了。”她不自在地拉拉衣服,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穿着睡衣。昨晚,到底还发生了多少事?
  “你吞安眠药?”他心一惊,坐到床边。
  “不是要自杀,只是睡不着,多吃了一颗。”她瞧他这么紧张,好像有多关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乱想了。
  “为什么睡不着?”
  “夏天,蝉鸣太大声。”她胡诌。
  “你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诌。
  她醒来,又什么都不肯说了。就是这样的她才教他怜惜。
  “对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长得比人高,因为我是『田侨』。”她哈哈大笑。
  “不是墓园就好。”见她笑了,他也宽心了。
  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少根筋加记性不好,笑声多,哭丧着脸少,不过,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吧!
  俞筝很开心他们还能这样毫无芥蒂地开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压抑想见他的念头,就算一见面就斗嘴也不错,至少还能说说话,听听他的声音。
  她甘心做一个没志气的女人,甘心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让他为难,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负担。
  俞筝低头瞥见腕上的表,发现自己居然一觉睡到十点,早过了她平常进公司的时间,而且行动电话、皮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公司的人现在可能找她找疯了。
  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
  该上班了……
  谷正牧听见叹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跷班吧!”
  “咦?”
  “带你去几个地方。”
  “蛤?”她没听错吧,他要带她出去?“去哪里?”
  “到庙里拜拜。”
  “……”俞筝慢眼。“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运?”最近真的诸事不顺。
  “看你一脸衰样就知道。”他轻笑。
  “喂——”她跳起来要打他。
  他当然不可能呆呆站着让她打,一个闪身就溜往门口。
  “衣服在椅子上。”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门外了。
  俞筝怔怔地盯着披挂在木椅上的衣服。“这家伙吃错药了?”
  今天话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还跟她开起玩笑,重点——竟然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闲服。
  这个男人跟她之前认识的那个谷正牧真是同一个?
  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涟漪,下意识地又看看手表。
  从高中进公司工读到现在,她没请过一天假,就连发烧感冒也照样上班,可是现在,谷正牧要她跷班,而且主动约她出去。
  她挣扎了起来。
  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
  天人交战……
  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
  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
  “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
  “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
  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
  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一顺。
  她望着他宽阔的肩线,小心翼翼地收藏这份戚动,就算醒来发现这真的是梦,也是一场及时安慰她孤寂的心的美梦。
  出门没多久,谷正牧停在路边,回头问俞筝。“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肚子好饿。”她欣然应好,这些日子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什么东西。
  “那先下车吧,前面那边的早餐还满好吃的。”
  “嗯。”
  谷正牧停好车,向摊贩老板点了煎饺、蛋饼、萝卜糕和豆浆,两人就坐在摊车前窄窄的摺叠桌子前,肩碰肩,挨得好近。
  他们分享盘里不起眼却十分美味的中式早餐,穿着舒适的休闲服,有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侣,没有扭捏,没有做作,自然而亲密。
  谷正牧见她吃得津津有味,又拨了几颗煎饺到她盘里。
  她随手拿起一旁的辣椒罐。
  “喂……你吃那么辣?”他抽走她手中的罐子。
  “他们的煎饺加上辣椒膏好好吃喔,微辣,有点甜甜的。”她抢回来。
  “不就是一般到处能吃得到的辣椒膏吗?”
  “是吗?我没吃过。”她贪心地多加了些,心满意足地大口吞下一粒煎饺。她猜想是他在身边的关系,不管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美味。
  谷正牧哭笑不得,不知道她究竟是吃煎饺沾辣椒膏,还是吃辣椒膏沾煎饺。
  想想,或许她以前根本就不吃路边摊的。
  她家里是开贸易公司,穿质地不错的衣服,出门以车代步,住华厦,受良好的教育和严谨的教养,虽然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但毕竟还是拥有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
  认识他之后,跟着他们一群人到处奔波,吃没按时吃,睡也总是随便找个简便旅社窝着,他们几个男人是习惯了,照理说,她不可能习惯,却从没见她抱怨或表现出一点委屈。
  一瓶寻常的辣椒膏,她就能吃得这么开心,穿着太过宽松的衣服、不合脚的拖鞋,坐辆跟破铜烂铁没两样的两光机车,她脸上,只有愉悦。
  谷正牧这一刻才真正了解到她是个多么难得的女人。
  她的粗线条是因为她没有太多心机,她对他好,对他的朋友好,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这么体贴善良的人,并非他以为的为了什么目的而刻意讨好。
  昨晚,一声不吭的站在他住处前,见了他却急忙想逃走,或许就是不想造成任何人的困扰,什么事都往自己肩上扛,压力大到需要安眠药才能人眠。
  “笨蛋……”女人家,干么这么好强。忍不住,他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
  “全世界就只有你觉得我笨。”她捏他的大腿。
  “那就只在我面前笨吧。”他温柔地看着她。“不够的话再叫。”
  “可是我今天是穷光蛋喔……”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串车钥匙。
  “这点东西,我还喂得饱你。”
  “那我还要吃五颗。”说完,脸微微地红了。
  是不是昨晚的安眠药药效还没退,以致现在出现幻觉幻听?为什么她老是将他说的话、他的眼神、他的动作联想到爱情?
  一向活泼大方的俞筝,在谷正牧转变了对她的态度之后,居然也像转了个性,突然羞涩小女人了起来。
  谷正牧真的带俞筝到一座位于半山腰上的庙,那辆爬得气喘吁吁的老爷机车很争气的一次也没熄火。
  俞筝仰望眼前数十级阶梯后方这座幽静的庙宇,古木蔽天,庄严肃穆,景致优雅。
  谷正牧站在她身旁,静默地凝视许久,而后踏上阶梯。
  “这是什么庙?”她跟上,问道。
  “关帝庙。”
  “关公……”她点点头。“商界很多人都拜关公,不过,我一直不是很明白,关公不是武将吗,为什么会变成财神爷?”
  “关公为人正派,义薄云天、五德兼备,不但受民众景仰,历代皇帝也十分推祟,至于为什么那么多行业都拜关公,是随着时间慢慢演变而来,传说很多。”
  “我想听,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她想听他说话。
  “据说关公生前很善于理财,发明了簿计法,设计了日清簿,被后代奉为会计专家,另外你听过曹操设计关公,让他跟两位兄嫂共处一室的故事吗?”
  “听过,就是『秉烛达旦』这句成语的由来。”
  “嗯,所以香烛业大多是拜关公。”
  “喔……这样也行。”她忍不住笑。
  “还有,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理发业、屠宰业,所有使用工具跟刀有关的行业也拜关公。”
  “这个就此较说得过去。”
  “另外一种说法是清朝山西商人将关公视为保护神,出门做生意的时候都会祈求关公保佑他们一路平安顺利,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传统。”
  她眼睛晶亮地盯着他好看的唇型,犹如学生崇拜地仰望师长,这大概是他对她说过最长的一段话了。
  “你知道关公的封号吗?”
  “不知道,关圣帝君吗?”
  “关公在汉朝封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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