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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点睛-第16节

小说: 点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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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舍不得吗?其实那本来就是我家主子的东西,我只是要回来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没等她说完,他点头如捣蒜,恨不得立刻双手奉上。
  开玩笑,这样他以后就不用截稿日逼近还要一天到晚重画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干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么多弯,直接开口不就得了?
  “不过……孙小姐,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个……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编注:
  *关于临江如何“追”到朱宁夜的故事,请看【绮情之等待篇】橘子说789《换心》。
  *邻居是只爱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样的故事?请看【绮情之时空篇】橘子说810《易命》。
  后记  楼雨晴
  画龙,点睛。
  如果有人疑惑这本书的书名太怪,我直接亮出这句耳熟能详的成语,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没错,正解。这本书真的用四个字就可以说完。(从以前的十个字内,进化到现在四个字就能够长舌成一本书,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层楼了。)
  这本书,真的是非常童年时期的印象,记得晴姑娘前一本书所说的“木偶戏”吗?答对了,就是这部晴姑娘六、七岁时看的儿童戏剧,引发写这本书的灵感。
  故事本身,是一只纸鹤鸟要求书生替它“画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后书生却没有办到,害得纸鹤鸟摔得伤痕累累……(怪了,明明是优质儿童戏剧,怎么看起来好阴郁忧伤,一点都不欢乐?)
  它其实是告诉各位小朋友,承诺的重要,和本书的爱情搞笑剧(咦?!)一点都扯不上关系。
  可、是——真正的重点来了,那个“点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脑海里,多年来始终忘不掉(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故事太悲伤,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灵承受不了)。于是,决定要写【绮情】这一系列时,几乎是本能地想起那个关于纸鹤的故事……
  所谓眼睛是灵魂之窗,点睛,便等同赋予生命。
  于是,关于“点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来,插播一则关于书中的小小剧情。
  记得那个粗手粗脚、连养个蚕宝宝都养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吗?(啥?不晓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后记了,快,先回头看故事去。)
  对,你没有猜错,那真的是真人实事搬上戏棚实地演出,领衔主演的女主角——还能有谁?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呜……)
  相信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过养蚕宝宝的经验,不过我可不是“粗残”地把蚕宝宝给捏死,而是学校那时放连续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将它留在教室里,待三天后再回学校去……想当然耳,咱家蚕宝宝已经魂归西天。
  当时,晴姑娘还为它掉了好几滴珍贵的女儿泪,养到蜕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说……
  当时也不晓得哪根神经打结,还真的做出将蚕宝宝放入纸盒里,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让它“安息”的举动,可惜当时晴姑娘文笔不佳,否则搞不好还真会写篇感人热泪的“祭蚕二郎文”出来,被后世文坛并入抒情文第四杰……
  好啦,以上纯属痴人说梦,请不要理会发疯的某人晴,我们下回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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