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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点睛-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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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点睛
  作者:楼雨晴
  男主角:寇君谦
  女主角:曲采嫔
  内容简介:
  寇君谦,家住绮情街44巷,以绘画维生,但有怪癖,
  要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不能画活物,只因他身有异能,
  画下任何活物,一点上眼睛,物体就真的活过来飞出画纸,
  搞得他有画等于没画,还得自行收拾后果,烦烦烦!
  直到那天,他追着画出来的小狗跑,最后狗追到了,
  一颗心却被撞见他这蠢样的柔美小女人拐走了──
  他满腔爱意沸腾,热血地提笔画下巧笑嫣然的她;
  但一觉醒来,画里的她活了,俏生生地出现在面前!
  问题是,这从画里跑出来的女人不知是哪里出错,
  脸孔和他梦中情人一模一样,个性却天差地远;
  人家温温柔柔,她一开口就让人恨不得自我了结,
  还说此屋是她家,请也请不走,非跟他同居不可?!
  正文
  楔子
  寇君谦这一生,都活在阴错阳差的……该说命运吗?
  如果不能说是老天爷存心恶搞他,那只能说,他真的是活在阴错阳差的命运中了。
  首先,呱呱落地时,被取名为君谦,足见父母对他的满满期许,从胎教到送他上才艺班,就是希望将自小徜徉在艺术殿堂的孩子陶冶成一名气质优雅、谦谦有礼的君子。
  可——见鬼了!他打从娘胎蹦出来开始,根本没做过一天的谦谦君子!
  学小提琴,弦不晓得被他拉断了几根,简直就是野蛮的暴力分子,搞得才艺班老师不得不将这尊破坏狂请出门。
  因此,他才会被送去学绘画——据说是抓周时,他不管试几次都死抓着画笔不放。
  关于这个说词,他强烈怀疑父母唬烂,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画画了!
  结果那种为了交差随手涂鸦、连自己都看不出在画啥的鬼画符,居然被说有天分,生来就是要吃这行饭的,有够鬼扯!
  为什么没人看得出来,他天生就是过动儿啊?送他去学柔道、剑道、跆拳道他都会快乐许多,那种沉静气质型的活动不适合他,OK?!
  他早就下定决心,这辈子什么都干,就是不干画家这一行。
  偏偏——
  他这辈子什么都没干成,就是走上画家这一途。悲哀的莫非定律。
  至于,他为何会对画画这件事产生如此强烈的排斥,就得由幼年说起。
  犹记得,国小一年级的回家作业是画“我的最爱”。
  太简单了!他想也不想便画了当时饲养的小小九官鸟,隔天自信满满交出——
  白纸一张。
  只有底下大剌剌签着寇大师的大名,其余什么也没有。
  谁相信画好的图会凭空消失,干干净净连滴墨水都没留?
  无论他如何解释,师长一律认定他没做作业,而且企图狡辩,罪加一等。生平第一次,小手心挨老师板子,就是因为画图!
  那一年,德智体群美,就只有美育一科拿了大大的“丙”,外加导师评语:“投机取巧、诡辩饰非,请家长多注意孩子言行发展”,怎不教他小小心灵蒙受巨大阴影?
  历年来,诸如此类事件层出不穷,只要扯上绘画,从来没好事。
  从此,恨透画图。
  他不想画,却偏偏无形中似有力量,将他推向这条路。
  大考完毕,自认考得并不算差的他填志愿卡时,从中文、外文、财经、企管、体育、历史……连农业发展、水利工程都填了,偏偏结果出来就是美术系!
  他明明没有填那个啊!去种田都好过拿画笔!
  可见鬼的,他就是以极细微的分数差距和那些科系擦身而过,然后上了眼残不小心填错的美术系。
  明年重考?老爹在后头阴森森威胁要打断他的狗腿……
  他万般无奈,只好读美术系。
  毕业后,投了千百张履历,录取的永远是美编、插画……
  除了命运,他真的不晓得该说什么。
  认清了事实,他终于认命拿起那支丢了千百次仍丢不掉的画笔。
  但——
  寇君谦依旧他妈的恨透了画图!
  第1章(1)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对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许,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丝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
  但是,将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拣”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碱,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马的!给我回来——”
  自从对面搬来那个怪人画家后,这样的怒吼声,临江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个人是在他住进来之后的半年,随后搬进绮情街的。
  那时他在大卖场工作,这个人偶尔会来买包烟、补充一些泡面之类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点熟。然后有一天多聊了几句,知道对方在找房子,他很顺口地问他要不要搬到44巷来。
  他记得旎旎还有一间空屋没租出去,如果要的话他可以回去孙旖旎。
  在别人眼里,他们44巷的人好像都会被当成异类,以奇怪的眼光看待,虽然他不晓得为什么,他觉得绮情街的每个人都很好、很友善啊,为什么大家好像都不敢住进来……
  没想到这个人一口答应,而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怎么说呢?是一种同类的直觉吧,觉得这个人就是适合绮情街,他们一定可以处得很融洽。
  后来旎旎也答应了,他们正式成为邻居。
  类似的吼叫听多了,有一次,他好奇问他在叫什么?
  对方丢了一张图稿过来,教堂、水池、广场,构图是很赞,可是——
  “你还没画完啊!”
  “完了。”
  “可是——”纸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飞走了。”
  “咦?”
  “鸽子。”他懒懒地补上一句。“飞走了。”
  所以他是说,这张图空白的地方是要画鸽子,但是画完,鸽子飞走了?
  听起来很扯,就像上个月中元普渡,邻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饼干后赖给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级。
  临江左看右看,“喔”了声,将图还给他。“那再画一次好了。”
  小时候被当成没做作业扯谎,出社会后被总编当成拖稿时蒙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谦早就习惯了,第一次有人一脸认真地将他非常不认真的说词照单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没有在开玩笑,为什么不相信?
  这是哪里来的怪胎……
  寇君谦哑口无言地瞪了临江片刻,大笑出声,抡拳朝他胸膛一击。“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头一回遇到这种连谎话都不会说的傻大个儿,不将他列为保育动物好好看管,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虽然临江不太懂,交朋友为什么要用打仇人的手劲……他好粗鲁……
  今天下班回来,看到那个粗鲁男又在狂踹二楼栏杆,临江很同情地仰头看向阳台上那个满眼血丝、不修边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赶起画稿就没日没夜、废寝忘食,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画图,但是临江觉得,他还是很热爱他的工作,只是沮丧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种心情,任谁在劳心劳力之后,发现自己呕心沥血的得意作品转眼间不留痕迹,连滴墨痕都没有,就是毕加索也会怨恨地诅咒绘画这回事吧?
  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乱得像鸟巢,咸菜干都没他的衣服绉……好可怜,为了赶那张图稿,不知又几天没好好吃饭了。
  这就是单身汉的悲哀吧,家中从里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面还是泡面,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喷喷的美食,被宁夜喂得饱饱的。
  朋友在受苦受难,他顿时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扬声问:“我家晚上吃牛肉饭,你要不要来一碗?”
  前一刻还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动作,急巴巴地点头,完全忘了前一秒钟的愤怒,只差没搭配吸口水的声音。
  他家婆娘煮的东西很好吃!
  “那晚一点我端过去。”
  酒足饭饱了,寇君谦窝进工作室,认命地打起精神来干活,否则明天交不出来,总编会杀了他。
  “那……你慢慢画,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临江没再打扰他,收拾好空碗盘,离开前还细心替他锁好门。
  果然,隔天早上他出门替宁夜买早餐时,只见对面的阳台打开,一副只剩半口气的男人气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买早餐,需要替你买一份吗?”
  “等我一下。”寇君谦迅速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五指顺势扒梳了几下声称那叫“乱中有序”的鸟窝头。“走吧。”
  临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帮你买回来就好了啊。”寇君谦一点都不像会跟他客气的人,一夜没睡,还那么有精神地出来觅食?
  “因为——算了,讲了你也不懂。”寇君谦挥挥手。
  “喔。”点点头,临江完全没有被看轻的恼怒,乖乖地不再追问。
  人类心思好复杂,他确实不太懂。
  寇君谦斜瞥他一眼,暗叹一口气。
  这愣头愣脑的家伙,究竟是怎么追到朱宁夜那种正到翻的大美人?
  这个疑问已经成为绮情街年度十大疑云排行榜之一,实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这点他可以举例说明——
  就在上个月,一同出来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声问:“我问你,女孩子要怎么追?”
  虽然觉得问临江这种问题有点蠢,不过他能把到朱宁夜,应该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那个大美人,美则美矣,看起来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别提让大美人对他死心塌地,宠他宠得跟什么似的,光是这一点临江就值得被大大赞许一番。
  “追?”彷佛首度听到外星球语言,临江双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鲜花、礼物、接送、请吃饭那一类的啊,不然你是怎么把朱宁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着她,然后她就答应带我回家了。这样算吗?”
  “……”这样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还真找不到确切话语来形容了。
  “原来……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双方说好就行了吗?他记得古代也只要请媒人去提亲,女方想要的话点头就可以了,原来之前还有一个叫做“追求”的程序,惨了,他好像忘记追求宁夜了……
  发问的极度无言,被问的皱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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